为选拔和培养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招收优秀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以下选拔细则。
一、录取奖励措施
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校相应院系专业,可在该志愿录取中享受以下优先录取政策:
1.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2.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与其他考生一起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往低依次录取。
二、学生申请资格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无不及格课程;
3.外语成绩: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3.学术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荣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
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且排序在前3名;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以武汉理工大学学科界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以上;
④必修课成绩为专业前30%,且有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三、递交申请材料
1.《武汉理工大学2020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申请表》;
2.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4.学术科技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6.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7.教务部门出具的必修课成绩排名证明(专业前30%),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推荐信。
四.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材料需在2019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递交:
1.邮寄:武汉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张老师收,邮编:430063,联系电话:027-86580952。
2.直接递交:武汉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航海楼3006室。
备注:
1.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邮寄缴费,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2.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一旦发现伪造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4.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本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将在2019年11月6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在学院的网页上,网址:http://sep.***.cn/。
六、考核时间及形式
1.考核时间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在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时另行通知。
2.考核形式
“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选拔考核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
①综合面试的内容
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等。重在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拟读学科前沿领域以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入围名单。
②综合面试的形式
面试分为个人自述与回答提问两部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其中个人自述部分5分钟,要求学生制作PPT,围绕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拟读学科的认知和感悟、研究生阶段的规划等进行介绍。
七、确定“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学生名单
学院根据申请考生的考核成绩确定学院当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的入围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八、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027-86580952。
九、其他
本细则的终解释权归武汉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2020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申请表
附件2:武汉理工大学2020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选拔教授推荐书
武汉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21日
原标题:2020年武汉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选拔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