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潍坊科技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厅《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2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艺术类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潍坊科技学院
2、学校代码:12843
3、学校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4、邮政编码:262700
5、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6、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7、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8、办学条件:潍坊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寿光市人民政府兴办的一所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院校、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高校、山东省研究所联合培养基地。学校坐落于著名的“中国蔬菜之乡”“中国海盐之都”--山东省寿光市。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7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校园占地24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70多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亿元,馆藏图书145万多册。校园内建设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寿光市软件园,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工程研究院、首家山东省创业创新学院、山东省众创教育研究院、山东半岛机器人研究院。建有两个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工程技术中心和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3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学科实验室3个,各类实验实训室143个、科研所17个。现设贾思勰农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76个本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教职工1700多人。
艺术与传媒学院成立于2001年,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现有教职工40人,专任教师3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9人,占专任教师的26%。硕博研究生32人,占专任教师的94%。现设动画、环境设计二个本科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两个专科专业。下设动画系和艺术设计系两个教学系部和一个1000多平方米的校内实践教学实训中心。实训中心设工作室,有动漫工作室、环艺工作室、平面设计工作室、广告制作工作室、陶艺工作室、影像工作室、VR制作工作室。还有艺术研究中心、学苑传媒公司、艺术培训中心等多个固定校内外实践教学实习基地等。近几年来,多人多次在国家级和省级美术大展获奖,在专业期刊及学术报刊上发表论文、作品百余件。出版个人专著与画集多部。有近20项省级以上科研立项。众多学生在省市美展中获奖,多人在山东省艺术专项大赛中获佳绩。省级教学成果1项、省级精品课程1项。已参与制作完成52集大型动画片《农圣贾思勰》和50集动画片《超级悠悠》。
本科招生专业:动画(130310)、环境设计(130503)、数字媒体艺术(130508),学制四年;专科招生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650104)、广告设计与制作(650103),学制三年;面向山东省参加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潍坊科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科技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潍坊科技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九条 潍坊科技学院美术类专业录取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列入山东省艺术类统考批次,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单独安排校考,该批次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专业顺序和我校公布专业计划数,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或电话查询。
第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十二条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全部学分,颁发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考生被学校录取,应按时到院报到。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四条经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本科:动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费15800元/生.学年,专科: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费7600元/生.学年。学校住宿费标准2200元/生.学年。
第十五条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等有关情况
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平均获得比例为20%以上。
2、学校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
3、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cn/
电话:0536-5109220 5109282
传真:0536-5196310
通讯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62700
第十七条(1)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2)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