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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昌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0年06月30日16:14  武昌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20年武昌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武昌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990,湖北省代码9520

第四条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办事处中洲大道98号  邮编430202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与类型:民办高职院校

第六条 学校基本情况

武昌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2002年5月。现任党委书记王大耀同志。

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861亩,在校学生1.4万人。2015年6月,武昌职业学院正式挂牌“定向培养士官生院校”,目前共有陆军、空军、火箭军、海军、武警部队、军委国防动员部定向培养士官生3400多人。共设有16院1部共17个教学单位。现开设71个专业及专业方向,涵盖了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土木建筑、财经商贸、旅游、教育与体育、艺术设计等8个专业大类,初步形成了专业结构与区域重点产业布局相适应、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与部队技能人才需求相协调发展的格局。       

学校现有教学行政用房16.3万平方米,设有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及附属用房6.7万平方米,校内实训室达到100余间,校外实训基地200多个。近年来,新建无人机、工业机器人、钢琴等实训室19个,改建实训室(中心)2个,新建实训大楼10000㎡。与阿里巴巴、京东、东风乘用等知名企业达成校企合作协议。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七条2020年,我校共设有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财务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通信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通用航空器维修、工业机器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前教育(国控专业)、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韩语、应用俄语、英语教育(国控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空中乘务、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信息安全与管理、无人机应用技术共37个招生专业,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校官方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若同批次同科类出现同分情况,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分数较高者。

第十条 专业选择遵循考生意愿,各专业录取人数不限,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士官类专业,国家有明确指标要求除外。

第十一条 特色专业招生要求

士官生招生要求

1)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军队分配。

2)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在专科提前批录取。

3)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

4)政治条件符合义务兵征集政审标准,身体条件符合义务兵征集体检标准。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审核后,通过

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三条 武昌职业学院成立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招生处是学校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该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十五条 学校纪检、质量管理与工作督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2020年学费收费标准详见《湖北省招生考试杂志》。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其它

第十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十九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校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武昌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外部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武昌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外部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本章程由武昌职业学院解释。

第二十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27-81335088(全年)81335151 81335252 81335353 81335656 81335757(6-9月)

网址:http://



原标题:2020年武昌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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