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太原师范学院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院政字〔2020〕39 号),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太原师范学院2020 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以“立德树人”为宗旨,根据招生学科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查后择优录取。
3、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同学科、专业(领域)统一标准。选拔过程政策透明,程序严谨和操作规范。专业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量化。
4、坚持以人为本。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根据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要求,确定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安排复试。具体情况待教育部研招网调剂平台后,以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拟录取指标数 |
复试比例 |
复试人数 |
第一志愿复试人数 |
拟调剂复试人数 |
045101 |
教育管理 |
非全日制 |
8 |
1:1.2 |
10 |
7 |
3 |
045102 |
学科教学 (思政) |
全日制 |
19 |
1:1.2 |
23 |
7 |
16 |
045103 |
学科教学 (语文) |
全日制 |
36 |
1:1.2 |
43 |
31 |
12 |
045104 |
学科教学 (数学) |
全日制 |
16 |
1:1.2 |
19 |
11 |
8 |
045105 |
学科教学 (物理) |
全日制 |
12 |
1:1.5 |
18 |
3 |
15 |
045106 |
学科教学 (化学) |
全日制 |
16 |
1:1.2 |
19 |
9 |
10 |
045107 |
学科教学 (生物) |
全日制 |
24 |
1:1.2 |
29 |
3 |
26 |
045108 |
学科教学 (英语) |
全日制 |
17 |
1:1.5 |
26 |
2 |
24 |
045110 |
学科教学 (地理) |
全日制 |
31 |
1:1.2 |
37 |
9 |
28 |
合 计 |
179 |
|
224 |
82 |
142 |
(一)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研究方向
1、按照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关相近原则,接受第一志愿所报考专业与所调剂专业方向相关相近的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2、按照本科修读专业与所调剂专业方向相近原则,接受本科专业背景与所调剂专业方向一致的考生。
3、所有调剂考生要求同时具备报名条件1和2。
序 号 |
专业代 码 |
专业名称 |
接受的报考专业 |
接受的本科专业 |
1 |
045101 |
教育管理 |
1. 教育学学硕 2. 教育专硕 |
1. 教育学 2. 科学教育 3. 人文教育 4. 教育技术学 5. 艺术教育 6. 学前教育 7. 小学教育 8. 特殊教育 |
2 |
045102 |
学科教学 (思政) |
1. 学科教学(思政)(专硕) 2. 思政课程与教学论(学硕) |
1. 思想政治教育 2. 人文教育 3. 政治学与行政学 4. 哲学 5. 法学 6. 经济学 |
3 |
045103 |
学科教学 (语文) |
1.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学硕) 2. 学科教学(语文)(专硕) 3. 小学教育(专硕) |
汉语言文学 |
4 |
045104 |
学科教学 (数学) |
1. 数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硕) 2. 学科教学(数学)(专硕) |
1. 数学与应用数学 2. 信息与计算科学 3. 统计学 4. 计算机科学技术(教师教育) 5. 小学教育(数学方向) 6. 科学教育 |
5 |
045105 |
学科教学 (物理) |
1. 物理课程与教学论(学硕) 2. 学科教学(物理)(专硕) |
1. 物理学 2. 电子学 3. 光电技术及工程 4. 材料及应用 5. 机械 6. 土木工程 7. 科学教育 |
6 |
045106 |
学科教学 (化学) |
1. 化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硕) 2. 学科教学(化学)(专硕) |
1. 化学 2. 应用化学 3. 环境化学 4. 材料化学 5. 化学工程与工艺 6.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7 |
040507 |
学科教学 (生物) |
学科教学(生物) |
1. 生物科学 2. 生物技术 3. 生物工程 4. 植物科学与技术 5. 环境生态工程 6. 食品质量与安全 |
|
|
|
|
7. 科学教育(生物方向) 8. 动物科学 9. 植物保护 10. 动植物检疫 |
8 |
040508 |
学科教学 (英语) |
1. 英语课程与教学论(学硕) 2. 学科教学(英语)(专硕) 3. 小学教育(英语) |
1. 英语 2. 英语教育 3. 商务英语 4. 旅游英语 5. 科技英语 6. 翻译(英语) 7小学教育(英语方向) |
9 |
045110 |
学科教学 (地理) |
学科教学(地理) |
1. 地理科学 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4. 地理信息科学 |
(二)接受调剂的原则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通知发放原则:同等条件下,原则上按照调剂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发放复试通知,满额为止。
3、教育管理专业,要求考生必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调剂流程
1、考生查看我校公告了解拟调剂专业、名额、调剂系统开始及结束时问,考生可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调剂缺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是否接收考生调剂志愿并发送复试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后,考生应在12小时内,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参加我校复试,逾期取消复试资格。
4、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复试通知和复试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一)复试时间
复试从2020 年5 月18 日开始,分批复试。参加第一批复试的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教育硕士的达线考生,复试时间定在5 月18 日,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地理)复试面试时间为5 月18 日上午8:30 开始,教育管理、学科教学(生物)复试面试时间为5 月18 日下午14:30 开始,同等学力加试时间为5 月18 日上午8:30 至9:30 开始。考生提前1 小时(上午7:30,下午13:30)进入虚拟候考区调试复试设备,服从候考区管理员指令。
调剂考生的复试面试时间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布。
(二)复试方式
1、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作为复试工作主平台。以腾讯公司“腾讯会议”为复试工作备选平台。(同时开启流量微信视频监控,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2、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二)复试内容
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测试。按照招生简章中招生考试专业目录中要求的复试科目内容和专业能力进行命题。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以及未来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45101 |
教育管理 |
教育政策和法规 |
①学校管理学②德育原理 |
045102 |
学科教学(思政)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唐宋文学名篇解读 |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数学分析 |
|
045105 |
学科教学(物理) |
力学 |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无机化学 |
|
040507 |
学科教学(生物) |
普通生物学 |
①生态学②细胞生物学 |
040508 |
学科教学(英语) |
英汉互译和阅读评论 |
|
045110 |
学科教学(地理) |
人文地理学 |
|
2、英语语言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和举止表达等方面的情况。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规定科目,满分为100 分,60 分为合格,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方式为笔试,通过网络远程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注意事项
1、为完善考场监督,我校采用双机位(一台电脑一部手机)进行复试,其中电脑摄像头面向学生,拍摄头顶至手部半身;手机摄像头朝向学生后背,拍摄考试环境,具体要求请参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2、为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考官将随机要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转动摄像头,查看考生复试环境,严防各种作弊行为。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将复试总分和初试总分按比例折算为考生总成绩,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60 分)+综合素质(20 分)+英语语言能力
(20 分)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70%+ 复试成绩×3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依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优先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1. 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 分),不予录取。
2.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被我校待录取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点击“查看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状态一般情况默认是“考生巳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无须再确认,系统自动完成确认。
3.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 复试结束后五日内,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 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考生须按我校研究生处的规定提供相应证明。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0 年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太原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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