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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武清区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2022年01月19日17:08  天津市武清区职业教育中心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入学年龄 
(一)入学年龄 2020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向所属片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由区教育局汇总后报武清区人民政府备案。
二、公办学校入学资格 
(一)本区内“人户统一”适龄儿童 
1.名词解释:应全部满足以下条件:⑴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区内,并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⑵户籍的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⑶在本区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⑷户口簿地址与固定居所的地址一致。 
2.入学办法:在固定居所的地址对应片区学校报名,线下审验合格后直接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房产证等)、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办法:根据学校类别按照“工作安排”进行登记审验。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1.名词解释:应全部满足以下条件——⑴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区内并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⑵户籍的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⑶在本区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⑷户口簿地址与固定居所的地址不一致。 
2.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镇街(或学校)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实际困难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户籍地址以外其他自有产权固定居所入学的,由该居所对应镇街(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如果非户籍地址的合法固定居所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还要按照招生学校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4.办理办法:根据学校类别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办理。 
(三)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1.名词解释:应全部满足以下条件:⑴适龄儿童户籍在天津市其他区并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⑵户籍的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⑶在本区的固定居所产权所有人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区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武清区房产所在地入学的,由房产所在地所属镇街(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的有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如果在武清区居住房产的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还要按照招生学校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4.办理办法:房产所在地所属服务区学校现场登记审验。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名词解释:指在本市申领取得天津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境内来津人员的具备正常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随迁子女。 
2.入学办法:以居住证标注的实际住址作为依据。在镇街所属学校片区的,由各镇街教育办公室根据辖区内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置在辖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在教育局直属小学片区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区内公办学校就读。自愿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也可报名,按民办校招生方式进行。 
3.所需材料: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如居住证持有人与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要提供出生证等其他证明抚养关系的相关材料。) 
4.办理办法:根据学校类别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办理。 
(五)拆迁户子女 
1.名词解释:必须具备武清户籍,并且户籍所在房产正处于拆迁状态。 
2.入学办法: 
(1)在武清区有其他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在自有产权住房所属片区学校预约线下报名,线下审验合格后直接入学。
(2)已经落实并入住还迁房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政府城建办提供的证明材料可在还迁房所属片区学校预约线下报名,线下审验合格后直接入学。
(3)未落实还迁房且在武清区内没有其他自有产权住房的,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先由户籍地所属镇街教育办公室(学校)安置入学,确有实际困难的由户籍地所属镇街教育办公室统一登记后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协调解决。 
(六)残疾儿童 符合相应招生政策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经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可到相应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三、民办学校入学资格 以相应民办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四、工作安排 
(一)镇街所属公办小学采取线下审验、现场登记形式,具体安排时间为: 
1.接待咨询。自2020年6月8日起,各镇街组织辖区内所有小学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及接待咨询时段,开始接待家长咨询,做好政策解读和问题解答工作。 
2.公布招生简章。7月13日至7月24日,各镇街组织辖区内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简章中要明确招生范围、划片信息等关键信息。 
3.审验登记。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有关资料到学校现场审验入学资格。各学校将安排错峰登记,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为准。注意:不管是否选择在民办校就读,只要有在武清区入学意愿,就必须在公办学校登记并提交证明符合入学条件的资料。 
4.上报审验结果。各镇街教育办公室于7月30日前将审验结果上报武清区教育局。 
(二)教育局直属公办小学采取线上登记、线下审验形式,具体安排为: 
1.接待咨询。自2020年6月8日起,各直属小学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及接待咨询时段,开始接待家长咨询,做好政策解读和问题解答工作。 
2.公布招生简章。7月13日至7月24日,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简章中将明确招生范围、划片信息等关键信息。 
3.线上登记。2020年7月20日至7月23日,适龄儿童监护人登陆“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111.33.0.60:7777)参照网站发布的报名办法演示,提交报名信息。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网上报名的,可在此时间段内拨打学校咨询电话预约线下审验时间。注意:不管是否选择在民办校就读,只要有在武清区入学意愿,就必须在公办学校登记并提交证明符合入学条件的资料。 
4.资格初审。7月20日至7月24日,各直属公办校对网站登记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初审结果和线下审验的具体时间。 
5.线下审验。2020年7月25日至26日,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有关资料到学校现场审验入学资格。各学校将安排错峰登记,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为准。 
6.上报审验结果。各直属公办小学于7月30日前将审验结果上报武清区教育局。 
(三)教育局直属民办小学采取线上登记、资格初审、线下审验形式,具体安排时间为: 
1.接待咨询。自2020年6月8日起,各民办学校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及接待咨询时段,开始接待家长咨询,做好政策解读和问题解答工作。 
2.公布招生简章。7月13日至7月24日,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简章中将明确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 
3.线上登记。2020年7月20日至7月23日,适龄儿童监护人登陆“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111.33.0.60:7777)参照网站发布的报名办法演示,提交报名信息。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网上报名的,可在此时间段内拨打学校咨询电话预约现场报名,由学校工作人员代为登记报名,不在此系统中登记的无法完成民办校报名。注意:每名适龄儿童只能报1所民办学校;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具备民办学校报名资格。 
4.资格初审。7月20日至7月24日,各直属民办校对网站登记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初审结果。 
5.确定录取人员。若初审后符合入学条件人数等于或小于招生计划,学校以短信形式通知监护人进行线下审验。若初审后符合入学条件人数大于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形式确定拟录取名单。 随机派位工作流程如下: 7月27日通过“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111.33.0.60:7777)发布为每一位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随机分配的“抽签号码”。7月28日至29日,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工作,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代表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6.线下审验。2020年7月30日至31日,随机派位中签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招生学校规定时间携带有关资料到学校现场审验入学资格,并注册登记。各学校将安排错峰登记,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规定时间内未登记的视为自愿放弃民办校学位。8月1日,各民办校向武清区教育局提交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统一向公办校发布,取消被民办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在公办校的登记结果。
五、其他说明 
(一)所有需要统筹安置的适龄儿童的安置结果将于2020年8月下旬通过登记审验学校通知到监护人。请耐心等待。
(二)在武清区外其他学校报名的适龄儿童,如被区外其他学校录取,武清区的学位自行作废。
(三)2020年不安排非武清户籍适龄儿童补报名工作,武清户籍适龄儿童补报名时间以招生校安排为准。
(四)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 ),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以市教委下发的名单为准,依据武清区《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若干意见》执行。
六、咨询电话 
(一)天津市武清区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建设南路广厦东里18号
咨询电话:82263118 
(二)武清区民办学历学校

(2)

(三)武清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小学

(3)

 (四)武清区镇街公办小学

(4)

 
武清区教育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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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天津市武清区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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