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是天津市重点理工科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0年我校各研究生招生专业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欢迎广大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我校。
一、考生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
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
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我校130500设计学、135100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具有相应的学科背景。
二、学习方式
报考我校的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报考点
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四、报名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9 年 12月 1日至 12月 15日,全天 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
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
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
在 2020 年 1月 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我校130500设计学、135100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在2020年1月8日-1月9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 年 3月 20日至 4月 19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科目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地点
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安排。报考我校130500设计学、135100艺术专业的考生,于2020年4月18日至19日到我校参加考试。
3.初试时间
2020 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 年 4月 18日至 19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初试合格者,复试与否及复试内容、方式、时间及地点由我校确定后通知。一般为每年的五月中旬。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复试小组(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是否录取。录取通知书于七月初函寄考生本人。
七、入学
新生于九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书面提前向我校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2.5至3年;
九、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其他费用自理。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根据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参加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十一、其他
请随时关注我们网站的招生信息,一切信息均以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新版本为准。有关专业方面的问题咨询请拨打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学院招生电话。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60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部门:天津理工大学研招办
电话(传真):022-6021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