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建筑学院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依据《天津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结合建筑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年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20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工程博士研究生的考试。
面向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创新型企业以项目制方式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以企业与天津大学签署协议为准,招生计划单列。
二、申请条件及专业
(一)基本要求:
符合《天津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招生专业介绍
序号 |
学科专业 |
培养单位 |
1 |
资源与环境 |
建筑学院 |
注:详细情况请登录建筑学院官网查询:http://arch.***.cn/
三、申请材料要求
1. 《天津大学2020 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2. 学院(部)要求的其他材料:
(1) 基本情况及前期成果介绍:包括本人基本信息、研究成果现状(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硕士毕业论文摘要及主要成果介绍,不少于3000 字;
(2) 学术报告:学术报告或论文一篇,5000 字以上,要求与所申报的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关,学院对该论文进行检测,查重率在10%以上者为有严重抄袭行为,取消报考资格;
(3) 博士选题的科研计划报告:指考生对博士选题的研究计划,不少于4000 字。要求考生在报考前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按照导师的选题要求进行准备;
(4)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按照学校的要求,学院成立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申请人的上述材料予以审核、筛选,初审合格并经报考导师确认后,方可进入正式考核环节。
四、考核方案
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和外语综合水平测试四部分内容。各科成绩满分为100 分。总成绩折合为100分。计算公式:总成绩=外语综合水平测试成绩*30%+专业考核成绩
( 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赋分 |
专业基础测试 (基本情况及前期成果介绍) (100分) |
口头及PPT表达能力 |
15 |
硕士论文工作情况 |
30 |
发表论文专利及其他成果 |
35 |
综合素质 |
20 |
专业综合测试 (学术报告或论文) (100分) |
学术报告的意义 |
20 |
内容新颖性及难度 |
40 |
成果的学术价值及学术潜力等 情况 |
40 |
综合能力测试 (对博士选题的科研计划报告) (100分) |
国内外研究现状 |
40 |
选题意义及创新点 |
30 |
技术路线 |
15 |
预期目标 |
15 |
外语综合水平测试 (以口语交流为主) (100分) |
语音语调和基本语法 |
30 |
专业领域的交流能力 |
35 |
交叉领域表达能力 |
25 |
综合表现 |
10 |
说明:1.考生应提前按考核项目准备好PPT演示文件,考生自述限时10-15分钟;提问时间10-15分钟。
2.专家对考生进行现场提问或进行现场动手能力测试。
五、录取办法
1. 未通过初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未参加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单科分数线: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 分的考生,即认定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 遵循报考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照所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排名录取。
4. 资源与环境专业博士学制为4 年。
5.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录取结果在建筑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栏目进行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6. 调剂原则:考虑到每个导师的招生名额有限,在进入了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但所报导师招收名额已满的情况下,根据双方的意愿可调剂导师。我院不接受外学院考生调剂。如果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已录取名额情况,将在专业内,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监督机制
综合考核环节有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考生如果对考核、录取等方面有疑问,可署名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申诉电话:022-27404491;
申诉邮箱:archi@***.cn;
七、其他事项
由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2-27404490
联系人:徐老师
材料电子版递交邮箱:@***
材料邮寄地址:中国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21楼108室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020年1月
原标题:2020年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