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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沈阳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08月26日16:38  沈阳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沈阳师范大学2020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 号)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优化学校人才培养结构,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为毕业生提供再学习机会,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2020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

生简章公布如下。温馨提示:如教育主管部门发布新规定,将以教育主管部门新规定为准。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2.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3. 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

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

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版)”进行查询。

二、招生专业信息(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学费

(元/年)

 

不能报考的专业类及专业

 

020301

 

金融学

 

25

 

2年

 

12000

金融学类(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

金融数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

030101

法学

30

2年

4200

法学类(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

030302

社会工作

30

2年

4200

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30

 

2年

 

3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

历史、思想政治教育)

040101

教育学(师范)

30

2年

3500

 

教育学类(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华文教育)

040104

教育技术学(师范)

25

2年

3500

040106

学前教育(师范)

30

2年

3500

040107

小学教育(师范)

30

2年

3500

050101

汉语言文学(师范)

30

2年

3500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

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30

2年

3500

 

 

 

050201

 

 

 

英语(师范)

 

 

 

30

 

 

 

2年

 

 

 

3500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波斯语、朝鲜语、菲律宾语、梵语巴利语、印度尼西亚语、印地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蒙古语、僧伽罗语、泰语、乌尔都语、希伯来语、越南语、豪萨语、斯瓦希里语、阿尔巴尼亚语、保加利亚

语、波兰语、捷克语、斯洛伐克语、罗马尼亚语、葡萄牙

 

 

 

 

 

 

语、瑞典语、塞尔维亚语、土耳其语、希腊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泰米尔语、普什图语、世界语、孟加拉语、尼泊尔语、克罗地亚语、荷兰语、芬兰语、乌克兰语、挪威语、丹麦语、冰岛语、爱尔兰语、拉脱维亚语、立陶宛语、斯洛文尼亚语、爱沙尼亚语、马耳他语、哈萨克语、乌兹

别克语、祖鲁语、拉丁语、翻译、商务英语)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25

2年

3500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201

物理学(师范)

25

2年

3500

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物理、声学)

 

070301

 

化学(师范)

 

25

 

2年

 

3500

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

学与工程)

 

071001

 

生物科学(师范)

 

25

 

2年

 

3500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

生态学)

071102

应用心理学(师范)

30

2年

3500

心理学类(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2年

 

4800-13500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

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082703

 

粮食工程

 

24

 

2年

 

4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

与安全、粮食工程、乳品工程、酿酒工程)

 

120901

 

旅游管理

 

30

 

2年

 

4200

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

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130201

 

音乐表演

 

30

 

2年

 

10000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

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130202

 

音乐学(师范)

 

30

 

2年

 

5000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

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130301

 

 

表演

 

 

30

 

 

2年

 

 

10000

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

画)

 

三、招生办法

(一)8 月17-23 日,考生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进行线上报名。

(二)8 月23 日前,完成线上报名的考生,需要将下列报名材料发送至我校邮箱sysfdxexw@***,以便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邮件主题请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邮件发送后请关注邮箱回执,以确认发送成功。如未收到回执,请及时与我校联系。

(三)报名材料:

1. 《沈阳师范大学2020 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本人签字确认的扫描件和电子文档。

2.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 本人本科在学期间的成绩单扫描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5. 电子照片(证件照)

6. 本人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及所学专业领域的有关证书扫描件;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学习、科研等方面能力的材料(此项只做为参考条件,材料如有多个,请将扫描图片合成到一个PDF 文件)。

7. 个人简历(不超过一页,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业经历、特长及爱好、荣誉和成就等)。

8.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未来职业发展设想的陈述书。请按“姓名+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命名,其中报名申请表须同时发送电子文档,以

“姓名+报名表”命名,确保与报名表扫描件内容一致。以上材料要求扫描清晰,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报名者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资格。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无法辨识的取消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请考生于8 月28 日登录“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通知考生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考核时间为8 月30 日,主要考查考生对第一学士学位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

握情况;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了解情况和专业发展潜能;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

(六)录取方法

分专业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录取。

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培养与管理

1.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制定的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 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

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保障与监督

1.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2.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4.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5.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6. 我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 253 号邮编:110034

咨询电话:024-86574436

沈阳师范大学2020 年8 月15 日



原标题:2020年沈阳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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