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2021 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保证我院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要求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严谨、细致全面的开展遴选工作,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工作小组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申报推免生需实行回避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人工智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人选。
三、组织领导
人工智能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四、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人工智能学院2021 年推免名额为 2 人,其中物联网工程专业 1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 人。
(二)推荐条件
1. 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所学必修课程均合格以上,本专业平均排名在前20%(含)以内。专业排名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计算学生前三年五个学期的平均绩点排名。
5. 排名在前50%者,学生在本科阶段(1)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学术论文者;(2)作为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要参与人者(排名前三名);(3)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由学院组织学生参加的专业同行认可的大学生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4)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5)获得省部级、国家级荣誉者。具有以上特殊学术专长或具备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第4 项限制,但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本(学科)专业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书。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后提交到学校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后确定审核鉴定意见。
(三)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2020 年9 月25 日上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将相应的证明材料报送到人工智能学院办公室(机械馆311)。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并公示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
(五)遴选与公示
1. 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 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 考核内容。遴选考核要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核学生的学业成绩及综合能力。
4. 推免总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
计算办法:总成绩=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所对应的成绩)*80%+综合能力成绩*20%。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各100 分,具体计分项目和分值计算见附录1。
排名方法:依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5. 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根据推荐名额要求,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按总成绩排名次序增补。拟推免资格名单于2020 年9 月28 日进行公示(含姓名、学院、专业、排名、成绩等),公示3 日。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五、管理与监督
(一)推免工作将在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执行,学院对申请推免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小组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遴选推免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反映。
咨询申诉电话:
人工智能学院电话024-89782010
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4-89723708六、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情况
被我校接收的硕士推免生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一)在本科第4 学年中有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二)在本科第4 学年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能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者;
(四)未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五)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者;
(六)出国留学者;
(七)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
七、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工智能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人工智能学院2020 年9 月23 日
附录1:
人工智能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细则
凡符合《人工智能学院2021 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推荐条件要求的推免申请人,按照下面具体方法计算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的分数,其中综合能力成绩所涉及佐证材料必须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定。
一、学业成绩(100 分)
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生绩点数据,计算每个申请者的学业成绩。不同专业的申请者,依据申请者所在专业的高学业成绩原始分进行计算,并定义申请者所在专业的高学业成绩原始分为GTop,学业成绩分=学业成绩原始分*100/GTop,计算过程保留2 位小数。二、综合能力成绩(100 分)
学生获得学术成果、竞赛获奖、荣誉称号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所有加分项所涉及材料的获得时间截止到提交申请日当日。综合能力佐证材料审查后,不再受理综合能力加分材料调整事宜。
综合能力成绩总分100 分,其中学术成果满分30 分、学科竞赛满分45 分、大创项目满分10 分、荣誉称号满分15 分。1.学术成果(30 分)
所有学术成果加分应有出版刊物或录用通知证明(申请者需自行提交论文级别证明),不同成果按篇数累加计分;申请者需为第一作者或者第一作者是学科内指导教师而申请人是第二作者。刊物级别由工作小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审核并认定。
级别 | 分数 | 级别 | 分数 |
SCI、SSCI 论文 | 30 分 | EI 期刊论文或一级学报或授权发明专利 | 20 分 |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 15 分 | EI 会议 | 10 分 |
其他期刊 | 5 分 | 实用新型授权/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实质审查 | 6 分 |
以上学术成果完成单位均应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学科竞赛 (45 分)
学科竞赛指学校认定的官方大学生科技竞赛,同一学科竞赛同一届只取高级别。竞赛获奖第1 名按照以下计分方式进行,第2 名按照70%、第3 名按照50%、第4 名及以后按照20%进行计算。
级别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指定国家级竞赛 | 25 分 | 20 分 | 15 分 | 10 分 |
省级(含区域竞赛) | 12 分 | 10 分 | 6 分 | 3 分 |
3. 大创项目(10 分)
学生作为第一申请人获批且完成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10 分、获批但尚未结题者6 分;学生作为第一申请人获批且完成省级创新创业项目8 分、获批但尚未结题者5 分;学生作为第一申请人获批且完成校级创新创业项目5 分,获批但尚未结题者3 分。
4. 荣誉称号(15 分)
荣誉称号类如辽宁省三好学生、沈阳市模范大学生、沈阳市优秀大学生及沈阳市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分值 | 10 分 | 5 分 | 3 分 | 2 分 |
3. 其他
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原标题:2020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