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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沈阳工业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实施细则

  2019年11月29日17:15  沈阳工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生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2020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考核领导小组

学院设立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的具体工作。

二、招生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 

三、招生导师:

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四、综合考核内容、形式

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四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外语水平考核(100分):

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法,其中笔试60分,口试40分。

(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考生制作一个20分钟的PPT文件并现场讲演,内容包括:学位课成绩、在学科技和学术成果、荣誉等(学位课成绩应是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材料科学及相关知识、相变理论及应用、功能材料相关知识、建筑材料相关知识等;

科研能力:主要考查在学期间研究成果(论文,获奖、专利、著作等情况);

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力、知识面、临场反应、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的逻辑性、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团队意识、学术兴趣、学科领域熟悉程度等综合能力。

五、拟录取原则

(一)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为合格,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

(二)拟录取人选确定方式:根据拟录取名额和导师当年招生限额,按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导师与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综合考核表现决定考生是否通过申请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提出接收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研究生院进行拟录取公示。


原标题:2020年沈阳工业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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