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探索适宜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吸引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依据《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要求,经过机械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成员集体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学院设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
二、招生专业:机械工程
三、招生导师: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四、学生基本条件
(一)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博士入学资格;
(二)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综合考核内容、形式
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四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导师同意录取为2020年机械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并负责指导;
(二)外语水平考核(100分):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法,包括翻译、听力和口语三个部分。主要考核学生进行专业中英文翻译能力、听力和日常口语对话掌握的情况以及能力水平。
(三)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并打分,包括专业知识背景与经验、科研潜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每位申请者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申请者需向考核小组使用PPT文件陈述本人硕士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在学研究成果、荣誉以及博士研修计划,时间限定为10分钟。
面试专家全面考核考生对所学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所学和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报考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终采用无记名打分所得平均分作为考生本项考核成绩。
六、拟录取原则
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为合格考生,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
导师与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综合考核表现决定考生是否通过申请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提出接收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研究生院进行拟录取公示。
原标题:2020年沈阳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