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高职院校百万扩招的号召,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确保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的顺利推进,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扩招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扩招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扩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36,在陕招生代码:8129 。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先后被授予“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和“高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示范校园”等荣誉称号。学院成为陕西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创新创业试点院校”、“陕西首批众创空间孵化基地”,拥有多个国家级示范专业及省级一流专业。多年来学院为陕西乃至西北通信信息行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技术技能人才,享有“陕西通信行业黄埔军校”的美誉。
学院现有在校生6400余名。全院现有教职工3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0余人,中级职称以上100余人。硕士以上学位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以上,目前已建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师资队伍。
学院以高职教育目标与企业需求为依据,开设有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软件技术、会计、电子商务等25个热门专业,覆盖了通信、计算机、财经、管理等四大领域,初步形成了以通信类专业为龙头,计算机类、财经类、管理类等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
学院不断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适应各专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了基于职业岗位核心能力为基础的课程体系和以动手能力培养为主的实践教学体系。学院坚持职业教育与人文教育并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了大量各层次、各类别的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学生技能提升和全面成长。近三年,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屡获佳绩,各类技能竞赛获奖累计达600多人次,其中在国家级大赛中获得多个奖项。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制度,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学院奖、助学金制度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受助面达到了100%。此外,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大量勤工助学岗位,确保了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十载兴学育人,六十载桃李芬芳。学院始终秉承“明德、尚能、进取、创造”的校训和“乐教、爱生、身正、业精”的教风,不断开拓思路、积极进取,培养了大批职业素养较高、综合素质优良的毕业生,为通信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正充满信心、豪情满怀,为把学院建设成一流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而不懈努力!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邮编:712000。学院网址:http://www.sptc.***/。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扩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扩招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纪委监察审计处等部门组成。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接待考生及数据汇总上报,教务处负责考生测试,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招生录取全程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扩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扩招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www.sptc.***/cms/node.gen?id=17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33333,33732266
第四章 扩招专项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院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依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年度招生计划,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特色设置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产业急需、社会需求量大的新兴专业;在保证专业内涵、培养规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设置4个专业方向(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开展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为取得2020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毕业生或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在陕务工人员、企业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
申请参加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参加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及补报名、或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尚未被录取的考生,且均应按照我省扩招工作要求通过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第十条 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10月28日8:30至10月30日24:00之间,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考试安排
考生于2020年10月28日9:00至10月30日24:00之间, 登录我院招生网(网址:http://www.sptc.***/cms/node.gen?id=17),进入我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根据提示提交个人报考信息和专业志愿,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十二条 考试形式
1.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取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成绩,按照相应的等次进行转换,总分300分。转换标准为:A对应50分、B对应40分、C对应30分、D对应20分。
(2)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一张试卷综合考核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
(3)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考核内容包括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和动手能力等相关内容。
2.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满分200分。
3.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予以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 考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8:30-9:30
文化素质笔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10:00-12:00
考试地点: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区(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20年11月6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
第十五条 被我院预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11月8日18:00之间,持报到注册通知单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我院于2020年11月12日至13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院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院按总成绩(总成绩=文化素质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从高到低录取;并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线,择优录取: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2.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3.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第十八条 招生监督
学院纪委为扩招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专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
住宿费:每生650元/年-800元/年;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学院奖学金:500元/年;
学院助学金:15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3300元/年;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省上文件实施精准资助;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中无法交清学费的同学,可先入校报到,学费可予以缓缴。
第二十二条 减免学费:建档立卡贫困生,一次性减免1000元学费。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实际劳动量发放报酬。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政策按照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执行。普高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毕业生或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在陕务工人员、企业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扩招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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