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山西省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2020年博士招生工作的要求,我校2020 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将采取网络远程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从6月7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并通知考生。考核细则和考核具体时间详见各招生学院(所、中心)网站。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各招生单位相关通知以及规定,提前做好准备。
一、网络远程考核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各位考生须认真阅读《山西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考场规则》(见附件),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考核所需的硬件设备,考核前按照报考学院(所、中心)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考核正常进行。
(一)设备要求
考生须按照“双机位”考核要求准备以下设备
1. 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一般为“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台式电脑+智能手机”、“智能手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机”,并确保所有设备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可正常使用且效果良好,如效果不理想,需另外配备相关设备。经前期测试,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设备进行考试。如果笔记本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麦克风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应提前配好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台式机应配备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电脑必须安装Windows 系统,推荐安装新版Chrome浏览器。
2. 第一机位为面试主机位,面向考生,能清晰拍摄考试桌面和考生的双手、头部,用于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
3. 第二机位为面试辅机位(监考机位,使用手机),放于考生侧后方45度,确保辅机位能从侧后方清晰显示考生上半身及考核环境,考核专家组能够从辅机
位清晰看到主机位屏幕。“二机位”因有摆放要求,建议考生提前准备机位固定设备或者手机支架。
(二)环境要求
1. 网络环境: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考核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 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
2. 场所环境:独立、安静、光线良好(无逆光现象)考核空间。
(三)考核平台及测试
我校2020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以网络考核为主,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远程考核主平台,各学院(所、中心)自行确定备用平台用以进行自定考核环节考核。考核前考生须在手机上安装学信网App(下载地址为:,考生参加视频面试须提前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n/ycms/stu/)进行注册登录、实人验证(使用支付宝或学信网APP)、交纳考核费、等候面试等,并请提前阅读学信网《考生操作手册》(地址为https://bm.***.cn/ycms/kssysm/)以熟练系统操作。考生还须按报考学院(所、中心)要求安装备用平台软件。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考核所需的设备,按要求进行测试,保证考核正常进行。
二、参加网络远程考核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 报考学院(所、中心)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考核流程
(一)考核前期准备工作
1. 准备考核环境和设备。
2. 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支付报名费。
3. 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山西大学2020 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本人签名)。
4. 熟系平台使用功能和考核流程。
(二)考核开始具体流程
1. 登录考核平台。
2. 通过实人验证后进入候考区。
(1) 根据随机号确定考核顺序。
(2) 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其他事宜。
3. 接到考官发送信息后进入面试区。
(1) 身份识别:考生向考官展示身份证。
(2) 检查面试环境。
(3) 开始面试。
(4) 答题结束或考核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退出面试区。
(三)考核结束后有关事项
(1) 身份检查:通过考核截屏照片与现有数据库进行再次比对。
(2) 资格复查:入学后3 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四、交费
根据省物价局有关批文,报考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按照每生
200元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考生须提前使用学信网面试平台提供的交费功能,使用支付宝或学信网APP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核者,已支付的报名费无法退还。。
五、网络远程考核要求
1. 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属于保密材料,考核过程禁止录屏、录音、录像,任何个人和组织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考核有关的任何内容。
2. 考核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格遵从考试人员的管理。
3. 考生考核前须按报考学院(所、中心)要求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完生身份核对及校验。
4. 考生应按约定时间准时参加考核,未按约定时间登录考核平台备考或在考核过程中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考核终端设备退出考核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5. 考核过程中,网络远程考核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考核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耳机、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
不得遮挡面部和耳朵。
6. 考生独自参加网络远程考核,期间严禁任何人出入考核场所或与他人交流,严禁替考或助考。考核场所内不得存放任何与考核无关的资料和电子设备,考核期间考生视线全程不得离开主机位。
7. 考核时须确保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连接登录考核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和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考核过程平稳顺畅。考核期间,考生须将手机锁屏模式设置为“永不”,避免考核期间因手机锁屏造成第二机位摄像头无法提供监控画面。考核期间视频背景,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建议各位考生在考核前将与考核无关的QQ、微信、音乐、闹钟、录屏、锁屏等可能影响正常考核的程序和功能全部关闭。
8. 网络考核过程,全程不允许接打电话,请将手机设置为免打扰模式。考核期间各招生学院(所、中心)会公布紧急联系电话,若考核过程中出现网络中断,考生须立即开启手机通话功能,并在3分钟内与考核单位取得联系。网络中断超过3分钟的,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视具体情况启动应急方案。
9. 考核结束后,考生应按照考核工作人员要求退出网络远程考核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或考核考场。
六、考核违规处理
参加考核的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所、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严格遵守考核纪律,服从考核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要求,诚信考核,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考核成绩或者取消录取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考核。
(二)未按远程网络考核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
(三)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
(四)未经考核小组同意在考核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
(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
(七)对考核过程录音、录像或截屏,发布、传播考核相关内容。
(八)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核。
(九)拒绝、妨碍考核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考核过程中发现考生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生学院(所、中心)公布考核安排后,考核考生应积极配合所报学院(所、中心)完核设备调试等工作。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已变更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所报考学院(所、中心)。
(二)我校研究生考核仅通过学信网招生面试系统收取博士报名费,不再另外收取其他费用。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网络面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请大家一定不要相信。此外,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有关招生录取咨询方面的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警惕。
山西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7日
山西大学2020 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核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
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考核考场及网络候考秩序。
二、考生在考核前应当按照学校和报考院系的要求在线上提交身份证明材料、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山西大学2020 年博士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扫描件以及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考核。
三、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安装、调试好相关硬件设备,熟悉考试软件操作,考前主动配合进行“实人认证”身份验证核查,确保考核过程中网络通畅。硬件设备和软件能够正常使用,有足够的电量。考核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四、考生应选择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考核,确保安静整洁。考核期间严禁他人进入,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考核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五、考生在网络远程考核期间必须开启音频视频,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不得佩戴耳机。
六、研究生考核相关内容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考生在考核期间须自觉履行保密义务,考核过程中禁止拍照、直播、录音、录像、录屏和投屏;不得求助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院系有特殊规定者,以院系规定为准);不得发表与考核内容无关的言论。
七、考核结束时,考生应按照考试工作人员要求退出远程网络考核考场,不得再次返回。考核结束后,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记录和传播考核过程相关的音视频等信息。
八、考核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遇到通讯不畅、听不清问题等情况,应当立即向考核小组反映。考生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考核终端设备退出考核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
九、考生如不遵守考核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山西大学2020 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读《山西大学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山西大学(含各学院、所、中心)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了解并理解山西大学2020 年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 保证在报名及考核或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 自觉服从山西大学学校、招生学院(所、中心)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遵守考核或考试规则,诚信考试,不违纪作弊。
4. 知晓考核或考试内容属于保密材料,保证在考核或考试过程中不录音录像录屏,不保存和传播有关考核或考试内容。
5. 保证本次考核或考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20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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