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厦门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被誉为全球美的大学校园之一。
厦门大学坚持式办学,积极参与多边和全球性教育合作。目前,我校已与英、美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24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教师互访、学生互派、暑期夏令营、科研合作等交流合作。目前在校海外学生3000多人,其中港澳台侨学历生800余人。随着我校综合办学实力的增强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为港澳台侨学生赴祖国大陆求学的首选高校之一。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继续根据台湾地区当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 .参加台湾地区2020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且语文、数学、英文三门考试科目均达到前标级及以上,社会或自然达到前标级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3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时间
2020年4月1日―4月30日
三、申请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请登录台湾学测生入学申请报名系统(点击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
四、申请材料
1. 填写完整并签字的《厦门大学2020年招收台湾学测生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后可下载,须加盖学校公章);
注:我校台湾学测生选拔通知将通过报名系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同时发放,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邮箱地址,注意查看系统并查收邮件。
2. 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 往届高中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携带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原件或在学证明原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4. 台湾地区当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须加盖学校公章);
5.填写完整并签字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docx);
6. 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影印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视实际情况选传);
注:1.以上申请材料需合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
2.凡通过台湾学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即视为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本人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等信息。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五、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
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学测生50名,我校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招生名称 |
培养特色 |
招生科类 |
分流的专业或方向 |
授予学位 |
院系名称 |
|
(拔尖计划、卓越计划和国际化试点班) |
||||||
人文科学试验班 |
含中文系、历史学系拔尖计划,专业分流后分别在各系相关专业生源中进行选拔 |
文、理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中文系 |
人文学院 |
戏剧影视文学 |
艺术学 |
|||||
汉语言 |
文学 |
|||||
文、理 |
历史学(含世界史方向) |
历史学 |
历史学系 |
|||
考古学 |
历史学 |
|||||
文、理 |
哲学 |
哲学 |
哲学系 |
|||
新闻传播学类 |
含新闻学国际化试点班 |
文、理 |
新闻学 |
文学 |
新闻学系 |
新闻传播学院 |
学 |
文学 |
|||||
广告学 |
文学 |
广告学系 |
||||
传播学 |
文学 |
传播学系 |
||||
英语 |
学生入校后,从各专业择优选拔进入国际化试点班 |
文、理 |
英语 |
文学 |
英语语言文学系 |
外文学院 |
日语 |
文、理 |
日语 |
文学 |
日语语言文学系 |
||
法语 |
文、理 |
法语 |
文学 |
法语语言文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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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 |
文、理 |
俄语 |
文学 |
欧洲语言文学系 |
||
德语 |
文、理 |
德语 |
文学 |
|||
西班牙语 |
文、理 |
西班牙语 |
文学 |
|||
法学类 |
含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
文、理 |
法学 |
法学 |
法学院 |
法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文、理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法学 |
政治学系 |
公共事务学院 |
|
文、理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系 |
|||
社会学类 |
文、理 |
社会工作 |
法学 |
社会工作系 |
社会与人类学院 |
|
文、理 |
社会学 |
法学 |
社会学系 |
|||
文、理 |
人类学 |
法学 |
人类学与民族学系 |
|||
经济学类 |
含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国际商务、财政学等国际化试点班 |
文、理 |
金融学 |
经济学 |
金融系 |
经济学院 |
金融工程 |
经济学 |
|||||
保险学 |
经济学 |
|||||
文、理 |
财政学 |
经济学 |
财政系 |
|||
税收学 |
经济学 |
|||||
文、理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
|||
文、理 |
国际商务 |
管理学 |
||||
理工 |
统计学 |
理学 |
统计系 |
|||
经济统计学 |
经济学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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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
经济学 |
经济学 |
经济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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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流到经济学国际化试点班的学生将就读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
||||
会计学(含会计学、财务管理) |
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化试点班 |
文、理 |
会计学 |
管理学 |
会计学系 |
管理学院 |
文、理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财务学系 |
|||
工商管理类 |
文、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企业管理系 |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
文、理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市场学系 |
|||
文、理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
|||
文、理 |
酒店管理 |
管理学 |
||||
文、理 |
管理科学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系 |
|||
文、理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
计算机类 |
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计算机科学系 |
信息学院 |
网络空间安全 |
工学 |
网络空间安全系 |
||||
人工智能 |
工学 |
智能科学与技术系 |
||||
通信工程 |
工学 |
信息与通信工程系 |
||||
软件工程(含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
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软件工程) |
理工 |
软件工程 |
工学 |
软件工程系 |
|
数字媒体技术 |
工学 |
数字媒体工程系 |
||||
中医学 |
理工 |
★中医学 |
医学 |
中医学系 |
医学院 |
注:1.我校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按专业大类进行培养。即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大类学习通修课程,二、三年级通过选修专业或方向性课程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或方向。
2.凡有“★”标识的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3.我校信息学院、医学院在翔安校区,以上其他学院在思明校区。
4.以上专业大类如有调整,录取专业(类)名称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
六、考核
(一)初选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台湾学测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测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择优选拔学生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考生可于5月中旬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面试考核名单。
(二)考核
预计5月底(待定)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与考核安排届时将通过邮件和招生办网站上的公告通知考生本人。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我校上述预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核查后,我校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的台湾学测生名单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预计于2020年7月底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八、学费
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除以下专业外,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信息学院软件工程和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5460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人每学分400元,每学年约为40学分。学费如有调整请以入学须知上通知的为准。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
九、住宿
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1200元,4-6人/间。我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住宿费如有调整请以入学须知上通知的为准。
十、入学与资格复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3.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台湾学测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在校管理及毕业
1.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及我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十二、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86(0)592-2187199 2188375 邮箱:gatzs@***.cn 传真:+86(0)592-2180256 网址:http://zs.***.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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