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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调整招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

  2020年07月02日20:15  上海市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上海市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关于调整2020年招生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上海市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现将2020年招生复试调整为线上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1.考生于2020年7月6日9:00至15:00提交复试视频。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登录考试平台(小艺帮APP),正式录制复试视频并实时提交,逾期不提交视频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校2020年招生考试复试。
3.如参加多个专业方向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录制、提交相关视频作品。
二、复试内容
内容一:动作模仿(包括音乐节奏)
考生(女):根据示范视频(女),边数节拍边完成动作模仿。
考生(男):根据示范视频(男),边数节拍边完成动作模仿。
内容二:节目表演
1.时长2分钟以内。
2.节目表演不提供示范视频,考生可自选舞蹈片段(不限舞种),自备音乐进行表演。
3.节目表演时可使用作品所需道具。
三、复试着装要求
所有考生不得穿演出服装,不得散发,不得化妆。
1.动作模仿(包括音乐节奏)
考生(女):着吊带或背心式紧身练功衣、练功裤和软底练功鞋。
考生(男):着背心、练功裤和软底练功鞋。
2.节目表演
国际标准舞节目表演时可穿国际标准舞练功服、拉丁(或摩登)鞋。
四、复试视频录制要求
1.复试视频录制为一个完整视频,总时长3分钟以内,其中包括动作模仿(1分钟以内)和节目表演(2分钟以内)。
2.视频录制必须一镜到底,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必须保证视频完整真实。
3.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4.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姓名、准考证号、生源地、就读学校、录制场地等考生相关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
5.视频中不得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
6.视频采用横屏拍摄,建议镜头与考生的距离为3-5米,与考生保持平行。
7.视频录制须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采用室内自然光,不得使用其他特殊照明装置。
8.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
五、成绩查询
复试结果于复试后两周内通过学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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