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1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20〕17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21号)中的相关要求,结合区域特殊职业教育办学的实际需求,特制定青浦区职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2020年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学校性质:
青浦区职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成立于2017年8月,是在青浦区职业学校附设的特殊教育点(安置在朱家角镇祥凝浜路763号),以培养残疾学生职业综合素养与社会适应能力为目标,主要开设《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中式面点制作)》和《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中餐烹调)》专业。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20年本市中招报名条件,具有青浦区学籍或户籍,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应届初三或在特殊教育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应届九年级残疾考生。
三、招生条件:
1.参加2020年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2.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和社会能力,具备基本的动手能力。
3.无传染性疾病、无其他影响自身学习或他人的严重疾病。
四、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学校总计划数 |
特教学业考计划数 | 统一学业考计划数(征求志愿) |
中餐烹饪与营养(中式面点制作) | 12 | 3 |
五、学习时间
四年
六、招生程序
1.报名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通过学籍所在学校或报考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应届初三学生如确需参加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区教育局审核,并通过上海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的统一评估后,方可报名参加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2. 面试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本校不组织面试,将根据考生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情况,结合专业学习特点,给出综合评估意见及建议。6月19日前,综合评价按既定程序报区教育局审核,并由教育局报市教委基教处备案。
3.志愿填报
5月27日- 29日,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或报考区招考机构填报我校志愿并现场确认。
4.考试
6月27日-28日,学生参加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科目考试。
5.录取
7月28日-30日,根据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估意见及建议,达到全市统一要求的考生,由区招考机构进行投档,我校按计划数进行录取。
7月31日-8月4日,参加统一学业考试未被高中阶段普通学校录取、并愿意报考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班)的随班就读考生,可至区招考机构以征求志愿的方式申请就读我校。
我校视实际情况组织征求志愿学生补面试工作并根据相关考试情况择优录取。
8月13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收费情况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0〕4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免除学费、书簿费(及住宿费,如有),同时根据政策发放国家助学金。
八、学校信息:
地址:青浦区章浜路118号
邮政编码:201700
招生咨询电话: 胡老师
学校为生活能自理的学生提供住宿。
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
2020年4月
原标题:2020年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招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