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 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3. 考生必须凭本人《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 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5. 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考生复试时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用头发、饰品等遮盖耳朵及面部,以便于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6. 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7. 本次考试不能使用计算器。
8. 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9. 复试中,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1)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2)用WIFI联网,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
10.复试过程中若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以研招网登记电话为准),确保学院与考生取得联系。
11.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12.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在复试平台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13.除以上各项以外,考生任何违反公平、公正规则的作假、舞弊等行为,都严格禁止。一旦被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和成绩,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认为必要时,可以对相关考生进行二次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