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工程技术、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和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的牵头单位。1985年在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和华东纺织工学院分院的基础上,组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纺织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等9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艺术等3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与美国华盛顿大学、韩国蔚山大学等5所国外高校联合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教师科研合作以及建立国际联合实验室,构筑了集科学研究和博士生培养于一体的国际化合作平台。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2000 名,其中硕士研究生3800 余名。学校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300 余名,其中硕士生导师900 余名,拥有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等国家级人才9名,省部级人才11人。
学校积极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断丰富和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助力度。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奖学金,以及多种企业奖学金,还设立了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和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
学校现有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中韩多媒体设计学院、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服装学院、中法埃菲时装设计师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数理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科学学部(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工程实训中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19 个教学机构,以及上海飞行仿真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政府公共决策支持”研究基地、上海国际邮轮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现代工业工程训练中心”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民航飞行与运营管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是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学校拥有多个重点学科及高水平科研教学平台,有力支撑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拥有“高能束智能加工与绿色制造”和“设计学”2 个上海市高峰学科,以及上海市重点学科(含市教委重点)11个。拥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以及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软科学研究基地、高校智库等省部级科研平台12 个。近五年学校主持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5 项,发表高水平论文1072 篇,获发明专利416 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23 项,其中与机械工程学科相关的多项科研成果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制造、石油钻探等领域,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秉承办学的理念,积极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以培养熟悉国际规则,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综合能力,拥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奉献精神的高等工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先后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典、瑞士、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新加坡等21个国家和地区的87所国际知名大学与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合作举办了1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积极为学生提供攻读博士学位、双学位联合培养、学分互认、联合毕业设计、海外实习及国际产学研合作等各种类型和层次的海外学习交流机会,每年有2000多名学生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接受国际化教育。目前在校留学生近千名。
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全面深化改革与发展的进程,全校师生员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转型和发展,按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新三步走”奋斗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校、特色发展、国际化”三大发展战略,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校友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在海内外合作伙伴的支持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工程应用型人才,在实现内涵式发展、建设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现代化工程应用型特色大学征程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2020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445 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125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20 名。三、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 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
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本科段)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 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一般为9、10 月份)。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 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5. 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6. 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在复试时通知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七、录取
1. 根据我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请查看录取当年我校公布的复试办法。
2.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3.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需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全日制工科和管理类硕士生学制为2.5-3 年,全日制艺术类硕士学制为3 年。所有非定向就业类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委托培养硕士生由委托单位或本人提供培养费。
2020 年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人民币6000 元,全日制专
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学费为人民币6000 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费(艺术硕士)学费为人民币10000 元。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资助情况请参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网
(http://ge.***.cn)公示的相关规章制度。
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教育部及有关国家部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教育部及有关国家部门的规定执行。
申诉电话:021-67791257(非招生咨询)
详情:http://ge.***.cn/_upload/article/files/9e/f3/efd987fd3c53b54dc70/8634b229-6883-485a-99b8-0d130c72affd.pdf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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