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工学院
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首钢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社会了解首钢工学院有关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首钢工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学校概况
- 学校名称:首钢工学院
-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 办学层次:高职
- 学校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6号
- 基本情况:
首钢工学院始建于1978年,前身是北京钢铁学院分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理工类本科高等院校。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首钢工学院。学院以工为主,以冶金、机电、建筑、环保专业为特色,涵盖理工、经、管,是一所多学科多层次协调发展,行业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1999年后,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学院为响应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号召,办学重点从本科教育转向高等职业教育,以学前教育、护理、机电、环保、计算机、经管专业为特色,以适应我国产业发展的培养高素质、高技能技术型人才为目标的办学方针,开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创新和实践。
学院面向社会统一招生,为国家培养应用型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学院目前设有管理学院、计算机与媒体艺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冶金安全环保学院、护理与学前教育学院、基础学院、学院七个二级学院。今年自主招生的有机电一体化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学前教育、护理等16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
-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0年自主招生计划为650人,专业和人数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
备注 |
||
小计 |
非农业 |
农业 |
|||||
合 计 |
650 |
325 |
325 |
|
|
|
|
1 |
环境工程技术 |
10 |
5 |
5 |
三 |
6000元/学年 |
|
2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34 |
17 |
17 |
三 |
6000元/学年 |
|
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02 |
51 |
51 |
三 |
6000元/学年 |
|
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42 |
71 |
71 |
三 |
6000元/学年 |
|
5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6 |
3 |
3 |
三 |
6000元/学年 |
|
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6 |
8 |
8 |
三 |
6000元/学年 |
|
7 |
影视动画 |
6 |
3 |
3 |
三 |
6000元/学年 |
|
8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 |
2 |
2 |
三 |
6000元/学年 |
|
9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50 |
25 |
25 |
三 |
6000元/学年 |
|
10 |
会计 |
18 |
9 |
9 |
三 |
6000元/学年 |
|
11 |
旅游管理 |
6 |
3 |
3 |
三 |
6000元/学年 |
|
12 |
人力资源管理 |
4 |
2 |
2 |
三 |
6000元/学年 |
|
13 |
学前教育 |
124 |
62 |
62 |
三 |
6000元/学年 |
|
14 |
护理 |
112 |
56 |
56 |
三 |
6000元/学年 |
|
15 |
社区康复 |
6 |
3 |
3 |
三 |
6000元/学年 |
|
16 |
社会体育 |
10 |
5 |
5 |
三 |
6000元/学年 |
|
第四条 招生对象:北京市2020年应届和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第五条 报考条件:已参加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六条 收费:学费为:6000元/学年;住宿费:男生750元/学年、女生900元/学年。
第七条 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4月24--28日。
考生请登陆http://www.***.cn/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
第八条 提交材料
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自主招生工作安排,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试招生方式以减少人员聚集、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为原则,不在学校组织集中考试和材料审核,以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的成绩材料、考生获得的各种证书进行初步选拔,所需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图片,4月30日前通过邮箱sggxyzb@***提交。
第九条考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5月2日-5月3日9:00-16:00,考生登录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步骤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第十条初试(文化课考试)
考试方式以不组织人员聚集为原则,不在学校组织集中考试,以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的成绩材料认定,考生需提交(发邮箱):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往届高中生会考成绩单、中职毕业生前两年成绩单。
1、高中应届生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3科者按180分计入,合格2科及以下者文化课成绩按80分计入。
2、高中往届生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3科,其中任意2科B级、一科C级以上的考生按照180分计入,会考成绩达不到上述要求,文化课成绩按照80分计入。
3、中职毕业生前两学年累计不合格科目4门及以下的考生按照180分计入,不合格科目5门及以上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80分计入。
4、对于具备通过北京市2020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又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无法提供相应成绩、获奖材料的其他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按80分计入。
第十一条 复试(面试)
由学院组织专业老师进行网络视频面试评分,主要考察考生观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的基本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学习潜能。对考生在掌握综合知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考试方式为视频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20年5月7日-8日9:30--17:00。
第十二条 特长加分
所有特长成绩只加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⑴考生取得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加30--50分。
第十三条 免初试条件
1、报考学前教育、护理专业的考生,获得本专业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可免初试。
2、报考学前教育、护理以外专业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初试。
⑴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
⑵获得本专业中级及以上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⑶参加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学科竞赛并获奖(包括一、二、三等奖,含集体奖)的考生。
⑷退役士兵。
凡已提交证明材料并审核通过免初试的考生记210分。
第十四条 录取
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录取组执行,监察组全程监督,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
1、录取成绩:预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特长加分。
2、预录取原则:
(1)选拔录取侧重“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评价”,全部考生按报名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录取时以志愿优先,当有专业计划未录满,进行调剂时,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3)考生分专业按城镇和农业户籍分别按预录取成绩从高分往低分顺序录取。两者分数相差多20分。
(4)招生计划数分城镇户籍和农业户籍各为一半,如报名人数未达到专业计划人数的1.5倍则不分户籍按成绩直接预录取。
(5)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3、录取
预录取结束,招生办公室到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批,合格后其名单在网上公示。录取名单公示3天(可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也可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上查询)。之后,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或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征集志愿
如我院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若需要征集志愿时,将公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征集志愿招生流程,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征集志愿的报名、考试等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时间安排
2020年自主招生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2020年4月24--28日 |
考生网上报名,并提交成绩材料 |
2 |
2020年4月30日前 |
学校上报考试院报名数据 |
3 |
2020年4月30日前 |
学校收集、审核考生信息和成绩材料 |
4 |
2020年5月2日-3日 |
考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 |
5 |
2020年5月8日前 |
学校组织面试及考生成绩材料认定 |
6 |
2020年5月12日前 |
完核,上报预录取信息及拟录取方案、计划执行情况,考试院审核 |
7 |
2020年5月15日-17日 |
和考试院同期公示预录取名单 |
8 |
2020年5月25日 |
打印录取名册,办理录取手续 |
9 |
2020年5月底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未完成录取计划,若需征集志愿,时间安排
1 |
2020年5月15-17日 |
考生网上报名,并提交成绩材料 |
2 |
2020年5月18日前 |
上报征集志愿考生报名数据 |
3 |
2020年5月19日 |
考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 |
4 |
2020年5月20日 |
学校组织面试及考生成绩材料认定 |
5 |
2020年5月21日前 |
完核,上报预录取信息及拟录取方案、计划执行情况,考试院审核 |
6 |
2020年5月22-24日 |
和考试院同期公示征集志愿预录取名单 |
7 |
2020年5月25日 |
打印录取名册,办理录取手续 |
8 |
2020年5月底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第十七条特殊专业录取原则: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及护理专业对考生体检有要求,色盲、色弱及肢体残疾的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通知书寄发:首钢工学院经北京市高招办同意网上录取结束后,5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
-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报到: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者,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我院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0年首钢工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培养依据: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首钢工学院学生管理细则》、《首钢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首钢工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三条 证书颁发方法: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首钢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章程适用范围:适用于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自主招生)。
第二十五条 章程执行时间: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首钢工学院有关高职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章程解释权:本章程归首钢工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学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6号 邮编:100144
咨询电话:010-59805803 59805808
学院主页:http://www.***.cn
招生主页:http://z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