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学专业由山东政法学院与山东省监狱管理局联合创办,共同建设,以培养符合国家公务员标准的监狱人民警察和政法职业人才为目标。省监狱管理局根据全省监狱人才需求状况,每年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报送一定数量的公务员招考计划,用于招录监狱学专业学生,当年没有考取公务员的毕业生,以合同制形式统一安置到山东省省直监狱系统“学士后流动站”就业。监狱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着警服,实行警务化管理,列入普通本科提前批招生,考生须通过政治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且女生比例为 10%。监狱学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现正在积极建设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全面、系统、扎实的监狱管理和法学理论功底,具有现代监狱管理理念,具有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执行刑罚、管理教育改造罪犯和研究罪犯心理的业务能力,能够在监狱、社区矫正机构从事监管矫正工作,或在其他政法机关、党政机关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坚定的政治理想和信念,崇高的法治精神和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修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掌握监狱管理专业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专业知识,熟悉我国的主要法律、法规和与本专业有关的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刑事政策等相关知识,并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具有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
3、具有良好的警察职业道德,培养忠诚、自律、责任、担当的警察意识、纪律作风和为监狱事业献身的精神。具有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执行刑罚、管理教育改造罪犯的业务能力、管理与组织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良好的应变能力、研究罪犯心理问题的能力、监所应用文书写作能力等。
4、具备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独立获取知识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一门外语,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并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5、养成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具备广博深厚的文化素养,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监察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罚学、监狱学基础理论、狱政管理学、狱内侦查学、犯罪学、社会学、矫治心理学、矫正教育学、警察管理学、中国监狱史、监所法律文书写作、国外矫正制度等。
学制:按照学分制管理,施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为3-8年。
学位:法学学士
毕业要求:准予毕业低学分 166.5 学分。公共必修课 36 学分、专业必修课 66 学分,实践教学必修课程 32.5 学分;公共选修课 6 学分,专业选修课 17 学分,实践实训选修课 6 学分,素质拓展 3 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