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单独组织考试招收残疾学生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23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面向全国单独组织考试招收残疾学生的批复》(鲁教学处函[2018]10 号)及有关招生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残障考生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文化素养和技能操作综合考核。
第三条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名称及代码:
学院名称: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545
第五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第六条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26 号; 邮编:250022
第七条学院基本情况: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隶属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是全国残联系统开办早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也是我省独立建制的公办全日制残疾人高职院校。学院主要招收视障、听障、言语障碍、肢体功能障碍和多重功能障碍学生,以及有志于从事残疾人康复及教育等工作的健全学生,开展残疾人和残疾人康复及教育工作者的学历教育以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面向全国招生。
第八条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与专业
残障考生单独招生计划:320 人,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人数 |
招收残类 |
|
三年制 |
五年制 |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650119 |
55 |
20 |
招收听力、言语障碍学生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650404 |
20 |
|
招收听力、言语障碍学生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580410 |
60 |
20 |
招收听力、言语障碍学生 |
康复治疗技术 |
620501 |
|
15 |
招收视力障碍学生 |
中医康复技术 |
620503 |
55 |
|
招收视力障碍学生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10201 |
45 |
30 |
招收肢体、听力言语障碍学生 |
合计 |
|
235 |
85 |
|
第十二条招生范围及对象
高中起点三年制面向全国所有省市招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面向山东省内的初中毕业生招生。
残情等级为1-4 级的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障碍、多重障碍的学生。(以残疾人证为准)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
残疾考生须具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报考三年制的需参加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夏季招生报名方有资格参加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考五年制的考生需是山东省内初中毕业生。
第十四条报考办法及考试时间
(一)报考流程:网上报名+资格审核
(二)考试形式
残障考生单独招生采取网上考试的形式,设模拟测试和正式考试。
模拟测试:由学院提供入群二维码,考生经扫描二维码进群,按有关通知要求进行模拟测试,模拟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正式考试:按照网上考试流程参加考试。(以学院下发的考试流程为准)
(三)考试时间1.五年制考生
模拟测试时间:7 月7 日(具体模拟测试时间以学院下发通知为准)。
正式考试时间:7 月8 日(具体考试时间和流程以学院下发的通知为准)。
2.三年制考生
(1)中医康复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网站规划与开发方向)
模拟测试时间:7 月13 日(具体模拟测试时间和流程以学院下发通知为准);
正式考试时间:7 月14 日(具体考试时间和流程以学院下发的通知为准)。
(2)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数字艺术设计方向)
模拟测试时间:7 月15 日(具体模拟测试时间和流程以学院下发通知为准);
正式考试时间:7 月16 日(具体考试时间和流程以学院下发的通知为准)。
第十五条考试科目及分值
高中起点三年制:每个专业考1 门文化课,2 门专业课;其中中医康复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站规划与开发)专业的2 门专
业课有1 门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课分值为150 分,专业课分值
各为150 分,各专业总分 450 分。
初中起点五年制:每专业考2 门文化课。文化课分值为 150
分,各专业总分300 分。
考生类型 |
专业 |
考试科目 |
|
三年制 |
工艺美术品设计文物修复与保护服装设计与工艺计算机应用技术 (数字艺术设计方向) |
语文 |
素描+色彩 |
中医康复技术 |
语文+中医基础理论 |
技能测试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网站规划与开发方向) |
语文+计算机基础 |
技能测试 |
|
五年制 |
工艺美术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康复治疗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
语文+数学 |
|
注:书写困难的肢体障碍、盲及低视力考生文化课可延长二十分钟。
第十六条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七条考试命题及阅卷
学院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自行组织命题、制定评分细则。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以及专业技能水平。学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评卷、统分等。
第十八条考试组织与管理
学院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开展招生工作,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 号令)、《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 号令)处
理。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确定后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五)将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根据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报到和复查
(一)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院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新生资格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学院将根据国家及考试院有关规定处理。
(四)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日常教学管理和学历证书等方面与统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二十一条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
(鲁政办字〔2018〕98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省有关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文件要求,对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设立学院奖学金、助学金。分别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助学和奖学,其中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奖励比例20%。提供勤工助学岗,从不同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学院规定的要求,学院颁发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学历证书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第二十五条专升本政策:毕业生可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政策规定执行,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后进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六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7198317传真:0531-87198300
招生邮箱:t87198317@***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26 号邮政编码:25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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