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备注:各专业学费终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