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学生的学制为3年,实行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教学安排。
第二十二条 学费收取按照省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享受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
咨询电话:0531-58663619、58663620、58663621、5866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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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50014
第二十四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规定,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