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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术型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0年06月24日17:17  首都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教育学院2020 年学术型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学院分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数(硕博连读数)

复试比例不超过

0401教育学

19(0)

1:4

备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可能根据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拟招生计划进行适

当调整。

二、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及安排

开始时间

安排

6月27日8:30

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院系进一步通知。

注:1.考生须在院系通知的复试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取号。

考生报考材料评定办法

依据报考材料综合考察考生学术水平、培养潜质和创新能力,其中学术水平占50%,培养潜质占25%,创新能力占25%,此项评定为基本标准评定,评定等级为合格和不

合格。报考材料评定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复试内容

考核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随面试一起考核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随面试一起测试

3.专业面试

面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面试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

2.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90%;

3.报考材料评定分数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复试总成绩权

重分配

初试总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2.录取成绩合成

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60%

七、录取办法

1.按各一级学科的录取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特殊说明

请考生将如下材料在6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1.博士生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2.硕士学位论文;3.与报考方向相关的两项代表性研究成果;4.简

历。邮件请以“学术博士-专业-姓名-考生编号”格式命名。

 


原标题: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术型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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