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分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数(硕博连读数) |
复试比例不超过 |
0401教育学 |
19(0) |
1:4 |
备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可能根据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拟招生计划进行适 当调整。 |
二、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及安排 |
开始时间 |
安排 |
6月27日8:30 |
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院系进一步通知。 |
注:1.考生须在院系通知的复试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取号。 |
三、考生报考材料评定办法 |
依据报考材料综合考察考生学术水平、培养潜质和创新能力,其中学术水平占50%,培养潜质占25%,创新能力占25%,此项评定为基本标准评定,评定等级为合格和不 合格。报考材料评定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
复试内容 |
考核方式 |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
随面试一起考核 |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
随面试一起测试 |
3.专业面试 |
面试 |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面试 |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 |
2.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90%; |
3.报考材料评定分数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六、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
1.初试、复试总成绩权 重分配 |
初试总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
2.录取成绩合成 |
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60% |
七、录取办法 |
1.按各一级学科的录取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八、特殊说明 |
请考生将如下材料在6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1.博士生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2.硕士学位论文;3.与报考方向相关的两项代表性研究成果;4.简 历。邮件请以“学术博士-专业-姓名-考生编号”格式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