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20 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学院分专业领域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 |
复试比例不超过 |
0451教育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21 |
1:4 |
备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可能根据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拟招生计划进行适 当调整。 |
二、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及安排 |
开始时间 |
安排 |
6 月 28 日 8:30 |
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院系进一步通知。 |
注:1.考生须在院系通知的复试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取号。 |
三、考生报考材料评定办法 |
依据报考材料综合考察考生学术水平、培养潜质和创新能力,其中学术水平占 50%,培养潜质占25%,创新能力占25%,此项评定为基本标准评定,评定等级为 合格和不合格。报考材料评定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
复试内容 |
考核方式 |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
随面试一起考核 |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
随面试一起测试 |
3.专业面试 |
面试 |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面试 |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 |
2.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90%; |
3.报考材料评定分数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六、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
1.初试、复试总成 绩权重分配 |
初试总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
2.录取成绩合成 |
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60% |
七、录取办法 |
1.按所有复试考生录取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八、特殊说明 请考生将如下材料在6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1.博士生期间拟 开展的研究计划;2.硕士学位论文;3.与报考方向相关的两项代表性研究成果;4.简历。邮件请以“教育博士-专业-姓名-考生编号”格式命名。 |
原标题: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