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一、“申请-考核”类
(一)综合考核合格者,则根据综合考核的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
(二)如有通过申请考核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符的情况,不进行申请考核方式的考生递补录取。
(三)如考生未被“申请-考核”方式录取,可选择“普通招考”类方式参加考试。
二、“普通招考”类
(一)根据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教育学专业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两门专业课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二)复试合格但未在招生计划内的考生可根据初试成绩(只计算2门专业课成绩,外语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从高到低调剂至招生计划未满的研究方向。若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
教育科学学院
2020年7月2日
原标题:2020年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