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四川轻化工大学,国标代码为 10622,英文译名为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Engineering。
第三条学校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设有自贡(汇东、营盘)、宜宾(临港)两个校区。汇东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兴路 519
号,营盘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同兴路108号,临港地址:四川省
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188号。
第四条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研究生及普通本专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四川轻化工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五条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研究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八条学校研究生部是我校组织实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政考核、录取及安全保密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遵守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工作,依纪依规查处问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第十条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
“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收费标准、学制及奖助政策等
第十三条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校收费标准、学制、学位类型、学习形式详见下表,就读校区按学校办学布局规划安排。
0351 法律 |
3 年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按四川省《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 号)精神及我校计财处公示的学费标准执行。 |
0451 教育 |
3 年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
0854 电子信息 |
3 年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
0855 机械 |
3 年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
0856 材料与化工 |
3 年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
0860 生物与医药 |
3 年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
0951 农业 |
3 年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
1253 会计 |
3 年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
1351 艺术 |
3 年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第十四条奖助政策及保障体系
1.奖学金(仅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研究生新生奖学金:2000-15000元,具体情况如下:推免生:15000元/生,且第一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第一志愿考生:工学、管理学、原工程硕士:10000元/生;理学:8000元/生;其余专业:6000元/生。
调剂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或初试成绩高于所报考门类一区分数线50分,奖4000元/生;初试成绩高于所报考门类一区分数线30-49分,奖2000元/生。
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覆盖面以当年实际下达比例执行;
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6000-10000元/年,覆盖面以当年实际下达比例执行;
④研究生创新成果奖:SCI、EI、CSSCI等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获得省、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均有不同程度的奖励,金额为1000-5000元;
2.助学金(仅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研究生助学金:12000元/年.生(含国家助学金6000元+学校助学金6000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外,100%覆盖;
②三助一辅:3000-5000元/年,按需设岗;
3.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文件,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
4. 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经专家评审立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6000 元。
第六章报考说明及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报名。参见《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报名”相关条款和《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第十六条初试。参见《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章“命题”、第六章“初试”相关条款和《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学校自命题专业课参见《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自命题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历年试题可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查询下载。
第十七条复试。参见《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复试”相关条款。复试科目参见《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研究生部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八条调剂。参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调剂”相关条款。学校调剂工作安排与办法将于调剂前在研究生部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九条录取及信息公开公示。参见《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一章“录取”、第十二章“信息公开公示”相关条款。
第二十条违规处理。参见《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三章“违规处理”。
以上关于复试、调剂、录取、信息公示公开、违规处理等相关管理办法,学校将于复试录取工作前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一条关于学籍、学历认证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持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生须凭统一的准考证与考生考籍表,生凭“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等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2019年11月8日前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准考证与考生考籍表”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
suseyjs@***,并电话(0813-5505850)确认邮件收到。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第二十二条各类通知方式
准考证:网上自行打印,请关注全国统一报名网站通知。
复试通知:第一志愿考生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线(多数学科专业执行教育部一区分数线)进入复试名单,调剂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通知,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本地考生自行到学校研招办领取。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查询、录取通知书邮寄的时间安排等,均通过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第二十三条其它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四川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四川轻化工大学研招办
邮编:643000联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813)5505850传真:(0813)5505850
网址:http:// yjs.***.cn 电子邮箱:susey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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