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2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45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落实上级政策,开展“二元制”办学形式,面向省内各高新技术企业(单位)的在职员工招生,通过校企合作双主体联合办学,培养企业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学员毕业后颁发教育部备案的大专学历证书。
一、办学模式
“二元制”办学改变了原来只由职业院校“单独培养”的模式,实现了企业与学校的二元主体办学,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既是学生、又是企业的学徒工,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由学院教师完授,职业岗位实际操作知识及技能由企业师傅进行传、帮、带,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
二、招考专业
服装设计与工艺、应用电子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会计、市场营销。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需提供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3.须为合作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成员单位的员工,并在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截止2020年10月31日,其中应届中职学校毕业生顶岗实习时间可计入工作时间),需提供劳动合同、顶岗实习协议、社保缴费凭证(或银行工资流水单)等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2020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已被2020年高校录取(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升本、普通高考、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等)的人员;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法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每个专业原则上必须组织30人以上,才能招考开班。
(四)招生名额以福建省教育厅审核批复后的数据为准。
四、招考组织
(一)单独组织考试:采取“文化综合知识考试+专业基础考试与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考试内容及标准由学校与企业(单位)协商决定。
(二)单独录取:考试通过者,报省教育厅批复后录取。
五、培养方案
(一)学制:弹性学制(不少于三年),实行学分管理。
(二)学费:按照学校与合作企业的协议规定学费标准收取。
(三)课时:1600课时。
(四)授课地点:企业(单位)内部或学校与企业(单位)商定的地点。
(五)内容:培养标准由学校与企业(单位)协商决定。
六、颁发证书
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联系人:柯老师 0595-22467286
陈老师 0595-28050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