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 号】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适合自身培养和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培养职业教育实用性人才,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招生和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教学工作部、监察部、院办、财务部、图文信息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及各系部主任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20 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春季高考考生不再设置专业大类对应要求,春考生可跨大类报考所有专业;艺术类考生可按普通文理专业报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 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
(1)填报时间:2020 年 5 月 21 日—24 日,
(三)报名缴费
学校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 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均按照120 元/生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缴费方式:我院2020 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费用收取
采取网络在线支付方式,考生须5 月25-28 日登录学院网址下载缴费app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可在线打印准考证。
(一)2020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类别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
备注 |
航海技术 |
单独招生 |
50 |
3 年 |
5000 元/年 |
限招男生; |
综合评价招生 |
50 |
3 年 |
5000 元/年 |
限招男生; |
|
轮机工程技术 |
单独招生 |
60 |
3 年 |
5000 元/年 |
限招男生; |
综合评价招生 |
60 |
3 年 |
5000 元/年 |
限招男生;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单独招生 |
20 |
3 年 |
5000 元/年 |
限招男生; |
综合评价招生 |
20 |
3 年 |
5000 元/年 |
限招男生; |
|
船舶工程技术 |
单独招生 |
10 |
3 年 |
5000 元/年 |
|
综合评价招生 |
10 |
3 年 |
5000 元/年 |
|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单独招生 |
10 |
3 年 |
5000 元/年 |
|
综合评价招生 |
10 |
3 年 |
5000 元/年 |
|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单独招生 |
10 |
3 年 |
5000 元/年 |
|
综合评价招生 |
10 |
3 年 |
5000 元/年 |
|
(2) 考生报考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及我院招生实际,2020 年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只对考生身份进行限定,即:单独招生主要面向山东省内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春季高考考生不再设置专业大类对应要求,春考生可跨大类报考所有专业。
(3) 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
根据国家海事局对海船员身体条件要求和规定,我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只招收男性考生;且身体条件符合以下标准:航海技术专业要求双眼裸视4.7 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心肝脏
正常,身高1.65 米以上;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要求双
眼裸视4.6 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心肝脏正常,身高1.60 米以上。五、测试选拨及录取工作
(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2020 年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均采取网络测试方式进行。
(二)测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1) 单独招生考试:文化基础测试+专业素养面试;其中文化基础测试总成绩300 分,由语文100 分,数学100 分,英语100 分组成;专业素
养测试总分100 分;合计总分400 分。成绩核算不设置问文化基础、专业素养构成比例;不设置专业级差。
(2) 综合评价招生:文化基础测试+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专业素养面试;其中文化基础测试总成绩300 分,由语文100 分,数学100 分,英语
100 分组成;专业素养测试总分100 分;成绩核算设置构成比列,其中文化基础测试占30%;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占60%;专业素养测试占10%;不设置专业级差。
(三)录取规则
(1)按照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分类别核定分数;每类别中分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单独划定分数线。(2)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分,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对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4)若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且考生填报服从调 剂,学院可根据专业录取实际进行调剂录取。
时间 |
工作内容 |
5 月 21 日-5 月 24 日 |
|
5 月 26 日-5 月 30 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缴费+打印准考证 |
5 月 31 日 (09:00-16:00) |
考生登录考试系统测试、模拟理论考试环节(第一次) |
6 月 1 日 (09:00-16:00) |
考生登录考试系统测试、模拟面试环节(第二次) |
6 月 2 日 (09:00-11:30) |
考生登录考试系统正式考试 |
6 月 5 日 |
考生登陆学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
6 月 7 日 |
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 |
6 月中下旬 |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
七、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
招生QQ群:
招办微信公众号:QMC-1976
电子邮箱:zhaoshe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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