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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2020年04月27日17:48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护我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0 年全日制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工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校代码: 13997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 莱阳市文化路11号邮政编码:265200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 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第七条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由莱阳农学院举办的独立学院,2007 年更名为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校设在青岛农业大学莱阳校区,现占地1000亩,图书馆藏书80. 89余万册,校舍建筑面积20.1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000余万元。

学校现设有8个教学系部,35个本科专业及其对应的部分专科专业,已形成了理学、工学、文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7个学科相促相补、内涵协调发展的学科格局;设有实验教学中心11个;建有稳固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60个;专任教师420名,其中教授45人、副教授122人、讲师2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90人、硕士学位274人;在校生8142人。

学校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适应社会人才需求、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办学定位和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特色办学、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积极倡导“博学睿思行健至善”的学校精神与“和勤竞雅”的校园风尚,实施特色教学、校企合作、国际合作三大办学战略。实行学年学分制以及“3+1”(本科)、“2+1”(专科) 的教学模式和“架构十平台”的培养方案,突出学生的思维训练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的个性培养、人文精神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致力培养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基础扎实,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本科)、技能型(专科)人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生源省(市、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 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5一2922097。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五章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录取批次:艺术类本科批、艺术类专科批。

第十五条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

文学编导类(编导) :按投档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按投档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公布及入 学通知书邮寄:考生可通过生源省(市、区)公布的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及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录取查询。被录取考生的入学通知书,由学校寄往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求寄往的地址和收件人处(若寄往的地址、收件人或收件人联系电话有变更,请及时与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告知)。

第六章学业管理

第十九条

(1)在册学籍的学生,德、智、体、美、劳鉴定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低学分要求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2)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七章收退费标准.

第二十条按教育成本收费,艺术类本科175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12000 元/生/年;具体专业学费依据公布的招生专业学费为准。住宿费:住宿费700-1200元/生/年(按照实际具体住宿类型收费) ;退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奖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设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学习优胜的学生,学年高金额为2000元;学校还设有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助学金,奖励面超过40%;另外,学校开设开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了解各项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将按照资助政策,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多元混合方式给予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实现无忧入学、安心就学。

第九章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电话: 0535 -2923997

E- mail: hdzs@qau. edu. cn

学校信息网:  2020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http://www. hdxy. edu. cn

学校招生信息网:  2020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http://www. hdxy. edu. cn/zs

第十章考生须知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未经学校许可,而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面向社会公开。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ttp:// 2020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www.sdedu.gov.cn)、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tp:/:/ 2020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gaokao.***.cn) 查询。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海 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0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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