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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0年07月14日02:08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省厅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第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学校代码:1399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 邮政编码:265200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 独立学院

  第七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由莱阳农学院(现青岛农业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2007年更名为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校设在青岛农业大学莱阳校区,占地1000亩,图书馆藏书80.89余万册,校舍建筑面积20.1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000余万元。

 

  学校现设有8个教学院系部,35个本科专业及其对应的部分专科专业,已形成了理学、工学、文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7个学科相促相补、内涵协调发展的学科格局;设有实验教学中心11个;建有稳固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60个;专任教师420名,其中教授45人、副教授122人、讲师2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90人、硕士学位274人;在校生8142人。

  学校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适应社会人才需求、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办学定位和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特色办学、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积极倡导“博学 睿思 行健 至善”的学校精神与“和 勤 竞 雅”的校园风尚,实施特色教学、校企合作、国际合作三大办学战略。实行学年学分制以及“3+1”(本科)、“2+1”(专科)的教学模式和“架构+平台”的培养方案,突出学生的思维训练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的个性培养、人文精神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致力培养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基础扎实,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本科)、技能型(专科)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5-292209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下列专业2020年面向省内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总招生计划660人。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士兵学费按照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执行。

2020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五章 报名和缴费

  第十二条 报考对象及条件: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于2020年5月11日至14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参加高考补报名。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2020届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

 

  第十四条 报名: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gzdz/),或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zs/)进入“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选择“13997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填报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 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为报名费40元/生,考试费40元/科。退役军人80元/生,其他单独招生考试考生160元/生,综合评价考生160元/生。(鲁发改成本〔2019〕1087号)。报名时一并缴费。

  第六章 考试办法、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第十六条 考试办法: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指导意见》(鲁教职发〔2016〕2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号)要求,2020年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核科目及形式采取网上测试。

  (1)考试系统

  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测试,《2020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系统使用方法》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zs/)进行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考前准备

  考生须在2020年5月28日前根据网上测试要求自行准备考试相关物品。主要包括:带有高清摄像头的电脑、纸张、签字笔等,下载好考试系统,同时需确保考试环境无干扰,网络保持畅通。

  (3)模拟测试

  考生需根据学校公布的《2020年海都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系统使用方法》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按照要求,提前进行考试系统测试,熟悉系统操作流程,考试题型等,确保6月2日正考的平稳进行。

  (4)考试

  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试系统,仔细阅读《2020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知》,按照要求进行考试、规范答题、按时交卷。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单独招生:

  网上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总分450分,三门考试科目为一套试卷。

  (二)退役士兵:

  网上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450分)。

  (三)综合评价招生:

  总分450分。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赋分,占总成绩30%;二是网上考试科目的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三门考试科目为一套试卷,占总成绩70%。

  第十八条 考试安排:

  2020年6月2日15:00-17:00,共120分钟,网上考试多门连考,中间不断。

  第七章 录取规则及相关事宜

  第十九条 录取

  1。 录取原则: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数,按照1:1.2的比例划定低录取控制线。

  3。 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遵循专业优先的原则,按照计划1:1的比例、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达到低录取控制线而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调剂录取。

  4。 招生计划调整:涉及招生计划规模调整的相关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并报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5。 录取名单公示:学校于6月5日对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于6月8日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公示终录取考生名单。

  6。 按山东省教育厅“凡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的规定,凡参加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在参加学校考试前,均须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7。 被录取的农民工、下岗职工、在岗职工和退役军人学制三年,教学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8。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学校统招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章 免试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厅统一要求,符合条件的提供相关免试材料(具体要求随时查看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九章 报到和复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学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在册学籍的学生,德、智、体、美、劳鉴定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低学分要求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专科升本科政策,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按教育成本收费。

  1。 学费:详情见第四章;

  2。 住宿费:700-1200元/生/年(按照实际具体住宿类型收费);

  3。 退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奖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设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学习优胜的学生,学年高金额为2000元;学校还设有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助学金,奖励面超过40%;另外,学校开设开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了解各项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将按照资助政策,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多元混合方式给予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实现无忧入学、安心就学。

 

  第十三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电话:0535-2923997

  邮 箱:hdzs@***.cn

  学校信息网:http://www.***.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s

  第十四章 考生须知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未经学校许可,而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辅导班,不编印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面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0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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