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第 1 号2020 年 3 月 26 日
预申请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助精准度,减轻各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压力,各地教育部门应深入推进预申请工作】
★工作目标
预申请工作是简化贷款办理手续、提高受理效率、缓解受理高峰期压力和减少学生奔波的重要措施和途径。通过预申请的学生,不需要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注: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办理贷款时,不需要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预申请范围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均应开展预申请工作。预申请的对象为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
1. 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下同)任
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
2.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 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4. 特困供养学生;
5. 孤残学生;
6. 烈士子女;
7.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8. 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工作流程
一.大力开展宣传工作
各级资助中心应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参加高考。
县级资助中心负责组织辖区内高中通过讲好“一堂课”、开展专题讲座、张贴海报、印发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可以通过多种多样非接触式的宣传)使学生及家长了解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政策、相关申办流程和还款方式等。
二.组织开展预申请
各高中阶段学校应按照预申请范围编制本校的《预申请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各校按照属地原则,将盖章后的表格和对应的电子件(Excel版)报送至学校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的预申请,也要按照《预申请汇总表》格式加盖公章后存档。特别提示:不是所有学生都要录入预申请数据,仅针对范围内学生进行数据录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直接录入信息,“认证类型”
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力求精准,尽可能不要选择“**认定”。录入成功后,学生可以自愿便捷办理贷款手续,如不需要办理贷款,不需再次向任何部门提交申请或告知,放弃贷款申请不受任何影响,也不产生任何经济和声誉损失。
县级资助中心需对每所高中提供的《预申请汇总表》进行核查。核查后发现问题的,应退回学校要求其整改。
以县级资助中心为单位将预申请相关数据录入(或通过EXCEL表格导入)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预申请汇总表》表样、格式要求和申请流程图
原标题:2020年迁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助学贷款工作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