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内蒙古师范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早建立的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具有鲜明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实践探索,现已成为自治区培养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师资和蒙汉兼通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自治区中学教师培养中心、中小学教师中心、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学校也是国家及自治区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自治区民族雕塑研究中心、专业艺术创作基地、人文社科普及基地,是自治区各类体育专业人才和全国八省区蒙古族体育人才、中国北方民族音乐人才、自治区美术、艺术设计教育人才培养.基地,被社会誉为“民族教育的摇篮”。
学校有赛罕校区和盛乐校区,占地总面积3800余亩(约253公顷),校舍建筑面积93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9亿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7亿余元。馆藏图书263万余册,电子图书185万余册。学校下设27个教学机构,3个合作办学学院,1个独立学院,4所附属学校(含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蒙古族学校)。现有教职工2137人,其中专任教师1373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45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3.2%,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23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6.8%,具有副高级职称教师47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4.5%;有博士生导师72人、硕士生导师950人,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3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6人,2002年 .至今,入选国家“”、国家“”、自治区“新世纪321”145人(次)、享受国务院专家28人,获自治区“草原英才”项目资助61人(次)、团队11个。
学校有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30971人,其中蒙古语授课本专科生6398人,有各类研究生4037人,各类教育学生573人,各类留学生605人,形成了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开设95个本科专业(其.中蒙古语授课专业40个,师范专业23个),2019年招生专业72个,涵盖10大学科门类。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32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4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精品课程79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7个:有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有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18个,校级重点学科37个。
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专业学位10种;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入学资格。学校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30个,其中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 14个、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含培育) 3个、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院士专家工作站2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3个。同时拥有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团队7个、全国“人文社科普及基地”1个、自治.区首批科普示范基地1个。
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专业学位10种: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入学资格。学校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31个,其中自治区重点实验室7个、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含培育) 3个、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培育) 6个、院士专家工作站3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1个、自治区工程中心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自治区工程实验室3个。同时拥有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团队12个、全国“人文社科普及基地”1个、自治区首批科普示范基地1个。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正按照“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引领社会”的理念转型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而不懈努力。
二、学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内蒙古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二章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及层次.
第二条学校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国标代码: 10135
第三条学校校址:
赛罕校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81号。
盛乐校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
二连浩特国际学院:二连浩特市南环西路1085号。
青年政治学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
兴安学院:乌兰浩特市乌察公路160号。
第四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第五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
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成立了学校本专科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重大问题由学校招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本、专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成立了由学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任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贵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九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社会需求及生源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录取批次.
1.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2.体育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3.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区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专科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4.二连浩特国际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区内本科二批录取。
5.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科本科专业:区内本科二批录取。
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专科专业:区内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6.兴安学院:对口中职本科录取。
第五章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招生条件和加分政策按照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文化课成绩是指高考成绩加上政策加分之后的投档成绩。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按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 3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1.英语专业及方向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2.外国语学院英语(汉语授课)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口语达到合格标准,英语听力成绩12分及以上,英语成绩110分及以上。英语(蒙语授课)专业要求考生英语成绩80分及以上。
3.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授课)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80分及以上。数学与应用数学(蒙语授课)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60分及以上。
4.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实验班)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80分及以上.
5.体育学院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专业课成绩85分及以上。
6.旅游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本科)、青年政治学院空中乘务专业(专科)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0”型和“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性疤痕。
(2)男生身高175cm~ 185cm,女生身高163cm~ 175cm.
(3)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4)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考生其他身体健康状况,请自行参照《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以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相关规定。
7.所有音乐类专业考生的声乐、器乐种类必须符合专业方向或备注中的要求。
8.国际交流学院HND项目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外语成绩要求80分以上。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录取方式: 学校积极配合各省(市、自治区)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五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 “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以及历年生源数量、质量,在上一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第十六条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 (市、自治区)规定执行。录取原则:志愿清,专业清。录取时遇到平行分,同等条件下,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未完生计划相关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根据各省 (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规定。
1.雕塑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本科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学类(雕塑专业除外)、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X 40%+专业课成绩x 60%。
3.编导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本科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x40%+专业课成绩x60%。
4.音乐学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本科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X40%+专业课成绩x60%。
5.音乐表演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本科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作曲与作曲理论技术、舞蹈学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我校校考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播音与主持艺术(蒙语授课)、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8.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本科低控制线要求,专业课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按考生志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报考我校对口高职美工设计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合格线,按文化课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0.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和日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需要在英语或者日语中选择进行公共外语学习。
11.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文件要求执行。招生对象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为保证签约率和报到率,公费定向师范生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12.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各专业、国际交流学院HND项目各专业、二连浩特国际学院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13.二连浩特国际学院蒙语授课的经济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视觉传达设计、学前教育、旅游管理专业与蒙古国大学2+2模式合作培养,两年以后必须去蒙古国学习,获得双学位。俄语专业与俄罗斯大学2+2模式合作培养,两年以后必须去俄罗斯学习,获得双学位。
第十八条保送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其他
第十九条招生咨询电话: 0471-4392514, 欢迎考生及家长咨询。
网址: http://ww. imnu. edu. cn.
电子邮件: zhaoban@imnu. edu. cn.
第二十条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严 格执行财政部科教司、教育部财务司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
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严格复查。经复查,凡有谎报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处理,涉嫌违法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六公开三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本 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专业以上级主管部门实际审批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师范大学二O二O年六月
三、招生计划
四、 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81号
邮编: 010022
电话: 0471-4392514 0471-4392031
招生宣传网址: www.***.cn
E-mail:zhaoban@***.cn
原标题:2020年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图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