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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2020年06月22日17:13  内蒙古科技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内蒙古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坚决贯彻国家、内蒙古自治区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加强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的管理,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招收博士研究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2.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3.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博士生初试由学校命题并组织考试。复试是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要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与工作机构

学校是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校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学校招生工作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自治区有关要求,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重大事宜。根据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针、政策、办法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结合本校学科发展实际情况拟定学校研究生招生规模;监督和指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报考、制定专业目录、命题、制卷、阅卷、调剂、复试、录取等环节。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2.招生工作机构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其任务是上报招生计划、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各学位点学院进行考试科目的命题、考试、评卷和成绩统计。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组织初试合格者的复试、资格审查、调剂和录取工作;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和有关政策研究等工作。

各学位点学院由主管研究生教育负责人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正式文件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课考试科目;负责成立各科目命题小组及各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命题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相关的招生宣传工作等。

命题小组负责命制初试自命题及复试科目的命题、评阅等工作;复试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三、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目录

1.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

学校在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内,贯彻按需招生的原则,根据各学位点学院的培养能力、科研经费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兼顾重点学科和应用学科的发展和建设,合理地分配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时,可视具体情况由学校进行学科(专业)间的调剂。

2.编制和印发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学位点学院统一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内容和格式填写(模板详见教育部相关文件),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复核后,报国家、内蒙古自治区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印刷成册并向社会公布。

制定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具体要求:

(1)研究生招生专业名称和代码应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全国《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致;

(2)招生人数按学科(专业)填写;?

(3)研究方向应与专业介绍中研究方向相一致;

(4)外国语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考试语种填写,可确定一种或数种(由考生选考);?

(5)业务课的考试科目按学科专业范围确定;

(6)有其它特殊要求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

四、报考

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查看当年学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报考条件

报考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同等学力人员(具体条件见当年的招生简章)。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招生考试规定的体检标准。

2.报名程序?

博士研究生报名查询当年招生简章。

五、命题

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命题由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

1.命题原则

研究生入学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

(1)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

(2)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要求命题;

(3)试题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

2.组织工作

博士研究生命题小组应由本学科具有教授职称的学科带头人组成。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业务课的命题;

(1)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2)命题时应同时确定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另装袋封装并签名;

(3)命题小组负责人负责将试题、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及命题清单在规定时间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保密要求保存。

3.保密要求

(1)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

(2)命题人员和直接管理试题的人员的身份对外保密。各学位点学院命题小组负责人布置命题工作时,不要集中开会,单独安排,讲清要求;

(3)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4)命题人员不得保留试题副本,试题命好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

4.具体要求

(1)博士研究生试卷每门课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命题要求与硕士研究生相同,外国语强调读写能力,专业课注重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综合分析能力的考核,命题时视具体学科要求做适当的调整。

(2)试题应适当分布在几个基本方面(包括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和论证等方面);并有一部分用以测验考生掌握该门课程的深度和融会贯通、独立思考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内容,此类题目所占比重多不超过满分的20%;

(3)相近学科(专业)的试题水平要尽量取得一致。题意要清晰明确,文字准确简练,导语要明确,措词要确切,以免引起考生的误解。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认真核对,防止差错;

(4)命题应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试题纸。图表、公式等书写要规范、工整、清楚,并尽量节约版面,题与题之间不留答题空间,答案写在专用答题纸(考试时由考场统一发放)上;

(5)试题类型可以维持近2年的风格,但试题内容与近2年的考题不能有较大重复,雷同率不能超过20%;

(6)为更好地规范考务工作,下列事项必须在试卷显要位置注明:

①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适用专业;

②每道题的分数;

③必要的原始数据和资料(考试时,不准带参考书和工具书);

④对有选做题的科目要注明所适用学科(专业);

⑤是否允许使用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不注明的,视为不允许使用)。

5.其它

(1)各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命题工作制约机制,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严格试题的移交、收发、保管等手续,保证试题绝对安全、保密和无误;

(2)增强保密意识,责任到人,杜绝出现差错,并做到防盗、防火、防水,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

(3)非本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参加与考试有关的任何工作。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六、制卷

1.试题印刷

试题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印刷,印刷好的试题当天送机要保密室,废纸和试题相关印刷材料应立即销毁。

2.试题分装?

试题分装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

按试题清单,清点试题份数,将试题对应装入有考生准考证编号、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的自命试题的试题袋内,核查无误后密封,清点份数。

七、评卷

1.组织工作

博士研究生初试卷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位点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封闭评阅。各学位点学院按考试科目组成评卷小组(不得一人单独评阅),评阅组长由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负责本科目评分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阅卷、评分及质量检查等全部评卷业务工作。

评卷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分科清点好试卷,密封试卷封面的考生编号,另外编写密号。考生答卷在考生成绩公布前属秘密级材料。

2.评卷规则和办法

(1)评卷规则

各学位点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评卷组长应加强领导。评卷工作要贯彻“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宽严适度、始终如一。试卷评阅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评卷统分客观准确。

(2)阅卷办法

评卷一律用红色笔,记分数要准确工整,如有更改,须有更改人签字。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百分制),只记得分,不记扣除分。完全答错或未答试题以“0”表示,以便核查漏阅的情况。在错的地方,用横线标示出,以便识别。

记分字迹要清楚,评定一题,应在题号前及封面登分位置记载该题分数,并签上评阅人姓名。若每题中包括几道小题,应将小题的分数用“○”圈出,如小题得5分就记⑤,然后将这一题的总分仍记在题号的左边,以免混淆。

每份答卷各题阅完后,评阅组长应认真复核并签名。

各学位点学院应指定专人核分、登分。将各题得分累加,总分记在总分栏内,并在右侧签上姓名。

3.答卷管理

答卷评阅后由专人负责管理,当天收回,集中保管。评卷小组要指定专人领送答卷。领送答卷时,要严格检查答卷封面、编号等。

要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评卷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九、复试和录取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考生均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规定、核定学校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统筹管理学校复试工作,组织复试现场巡视,审批各学院上报的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2)各学位点学院由主管研究生教育负责人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①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办法,区分专业特点,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标准和复试办法。

②组织成立复试各科目命题小组,严格审核复试各科目命题小组的成员名单。

③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审查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

④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包括影像存档资料)和复试结果。

⑤负责确定复试考生在复试专业的综合排名等。

⑥负责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释。

(3)复试各科目命题小组遴选办法及工作基本规范与初试自命题各科目命题小组要求一致,主要负责:

①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课笔试的命题和考务工作;

②负责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试题的命题;

③负责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阅卷和成绩报送工作;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根据专业情况可成立多个复试小组。

(5)复试小组工作人员遴选办法:

①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②由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

并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

③每个专业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

④有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人员须主动申请,不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复试相关工作;

(6)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①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②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③负责实施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综合面试),确定考核的

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④负责组织本学院的综合面试;

⑤负责制定本学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组织听力和口语测试的命题、考务工作;

⑥须现场独立评分,写出评语和复试成绩(按照复试办法公布的分数计算),并填写复试登记表;

⑦复试须使用专用摄像机和录音设备全程、全覆盖清晰录像和录音,由各学院院保存备案,至复试结束后3年。

⑧可配备1位考场记录员,负责记录面试全过程(记录员不列入复试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在复试登记表上明确录取或不录取的意见及理由。复试结果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各学位点学院复试考生的登记表、记录表等与成绩相关的所有复试书面记录材料均要完整保存,不得缺项、涂改,并及时报送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2.复试工作

(1)复试的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由考生资格审查、业务课考试、综合面试、复试体检、政治思想审查等部分组成。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不同于初试、复试科目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

①复试资格审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复试名单核查考生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校验)等相关材料。

②业务课考试

专业课复试除注意该生平时在校学习成绩,或工作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外,主要是注意考核考生对所学的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反应速度和实验技能及实践环节等。

③综合面试

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学期间学习情况及成绩;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心理健康,人文素养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④复试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制定。

⑤政治思想审查

为确保研究生入学质量,要认真做好参加复试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审核。被录取研究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对他们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工作业绩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认真审核,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没有学习或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或档案所在单位)发政审函,相关部门出具政审意见。必要时,应派人到考生所在的单位实地了解情况。

⑥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2)复试的主要形式

复试工作根据复试内容和各个学科(专业)的特点采取以下形式:

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由各学院组织考试,考试前各专业复试小组应查阅考生报考材料,了解考生基本情况。

综合面试过程须使用专用摄像机和录音设备全程、全覆盖清晰录像和录音(由各复试学院保存至复试结束后3年)。要有详细记录并现场打分,综合面试结束后,复试工作人员整理面试教师提供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评分表》中各项成绩、面试记录和评语,填写《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结果汇总表》。

同等学力加试采取闭卷形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不超过3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加试试题由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命题,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组织考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

(1)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00分)=[初试成绩总分×1/3×50% ]+[复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初试成绩=外国语成绩+两门专业课成绩,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初试各科成绩或初试总成绩不合格。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④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报经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发调档通知书及录取通知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5.招生录取工作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学校与各培养单位做到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公开,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6.复试监督与复议

(1)复试的复议

复试工作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一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在两日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或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二次复试。

(2)复试的监督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复试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要完善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复试申诉与举报方式

咨询电话:0472-5951507

申诉与举报电话:0472-5951589

申诉与举报地点:内蒙古科技大学纪委办公室(需递交书面申诉申请)

申诉与举报电子邮箱:nmgkjdxjw@***

十、处理

1.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学校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校或学院负责招生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考生认为学校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组织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本规定未尽之处,以教育部或内蒙教育考试中心文件规定为准,内蒙古科技大学对本规定具有终解释权。


原标题:2020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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