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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2019年11月28日14:57  南京医科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为完善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和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国家政策和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英语水平要求:

   (1)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②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CET-6通过(或≥426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⑥IELTS≥6.0;

    ⑦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⑧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2)申请者英语水平未达第(1)条的要求,可以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每年3月份考试),英语成绩合格者当年可以申请参加春季补充选拔批次考核。

  3、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一般为一名(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在报考前务必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签字同意报考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对照《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和《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须知》有关要求进行网报及材料提交(注意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0日~12月10)。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材料提交:2019年11月20日-12月12日 )寄送至我院(苏州市姑苏区白塔西路16号,苏州市立医院东区门诊5楼教育处(215001),冯老师,。):

  1、《报考登记表》一份(网报后打印,须经所报考导师签字同意报考);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4、报考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证明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的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培养的证明一份(本校应届生不需要此证明,网上报考须知有模板),往届生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复印件各一份。

  5、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如有);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如有);

  10、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网上报考须知有模板);

  11、同等学力考生另请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副高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硕士主要学位课程成绩单一份;

     ④有关科研项目或成果复印件一份。

12、定向、委培硕士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其报考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书面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

(二)资格审查 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8日

  我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以学院或学系为单位,含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初审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5)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资格审查评分包含如下:

    1、学术背景20%(指学习经历,参与的研究课题,包括课题级别、课题组内排名等)、硕士学习经历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将予以适度加分:

(1)全国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的学科

(3)重要科研院所(包括中科院、国家各部委、军工系统等下属科研院所)

(4)国外一流大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硕士期间在校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学习成绩占10%,主要以考生硕士阶段成绩优秀率、及格率进行量化打分;外语成绩占10%,将相关英语水平等级考试的分数折算成百分制比较。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568分,或有连续3个月以上赴海外研修经历将酌情加分。

    3、学术成果40%,考核项目主要包括:(1)在国内期刊发表论文的刊物等级、本人排名;(2)发表SCI论文的篇数、IF(按发表当年计)、本人排名;(3)著作、专利,本人排名;(4)科研获奖情况。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上述考核项目外,执业医师考试成绩≥450分,将予以适度加分。

    4、综合素质20%,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情况、社会工作实践情况、个人获奖情况等。

(三)综合考核  2019年12月19日-2020年01月05日

  1、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专业学位的考生加强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同时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综合能力考核和综合答辩。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形式:闭卷,时间3小时。

         内容:①专业外语测试(占5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包括词语用法、完型填空、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②专业课测试(占50%):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主要为基础专业课,临床医学各二级学科具体考试科目及范围如下:

 

二级学科

基础专业课考试科目

主要参考书

妇产科学

病理生理学

《病理生理学》,王建枝、钱睿哲主编,第九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年)。

外科学

病理生理学

《病理生理学》,王建枝、钱睿哲主编,第九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年)。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主要为临床专业课,临床医学各二级学科(包含三级学科)具体考试科目及范围如下:

二级学科

临床专业课考试科目

主要参考书

外科学

外科学公共题、三级学科选做题

《外科学》,陈孝平、汪建平主编,第九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年);

《黄家驷外科学》,吴孟超、吴在德主编,第七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

《现代外科学》,黄洁夫主编,第一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15年);《吴阶平泌尿外科学》,吴阶平主编,2013版,山东科技出版社(2012年);

《坎贝尔-沃尔什泌尿外科学》,(美)魏恩等著;郭应禄、周利群主译,第九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9年)。

妇产科学

妇产科学

《妇产科学》,谢幸,孔北华,段涛主编,第九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年)。

 

综合笔试总分合格线: 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形式:性,时间5天内完成。

   内容:(1)科研思维考核(满分60分):①外语应用能力(20分):英语文献翻译和解读;②逻辑能力(20分):基础数据分析和总结;③专业素质(20分):学术规范及伦理道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题计划。(2)实践操作能力(满分40分),任选其一考核:①实验/操作技能考核;②临床技能考核。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以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为主,临床二级学科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请详见附件,由所报考导师所在学科统一组织并完成。思想品德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生活表现、遵纪守法等。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3)综合答辩(满分100分)

        形式:研究生院或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答辩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3名为学术型博士生导师),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

        内容:基于考生完成的科研设计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能力进一步考核,提出专业问题,要求考生现场作答,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国语应用能力等。

  3、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妥善留存备查。

  4、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2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综合答辩成绩×30%。各学院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四)录取工作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按照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科研学术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或导师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2、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

                                                                         教育处

                                                  2020年11月22日


原标题:2020年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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