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考核细则
一、资格审查
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20日,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5)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评分应包含学术背景20%、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学术成果40%和综合素质20%。
二、综合考核
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5日,第三临床医学院对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学院同时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综合能力考核和综合答辩。 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2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综合答辩成绩×30%。第三临床医学院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形式:闭卷,时间3小时。
内容:①专业外语测试(占5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②专业课测试(占50%):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第三临床医学院会提前告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并在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时统一发布。
2.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形式:性,时间5天内完成。
内容:(1)科研思维考核(满分60分):阅读文献,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容的科研设计;(2)实践操作能力(满分40分),二个项目中学院安排一项考核:①实验/操作技能考核;②临床技能考核。
第三临床医学院会提前告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并在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时统一发布。由报考导师和所在学系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进行评分。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答辩(满分100分)
形式:第三临床医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至少有3名学术型博士生导师)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
内容:基于考生完成的科研设计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能力进一步考核,提出专业问题,要求考生现场作答,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国语应用能力等。
第三临床医学院会提前告知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南京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资格审查细则
以学系为单位,3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初审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5)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
一、学术背景(满分20分)
学术背景是指学习经历,参与的研究课题(包括课题级别,考生排名)等。
二、成绩和外语水平(满分20分)
成绩占10分,主要以考生硕士阶段成绩优秀率,良好率进行量化打分;外语成绩占10分,可以等级考试的分数折算成百分制比较,有海外研修经历可酌情加分。
三、学术成果(满分40分)
统计时间段为:硕士研究生入学至今,考核项目主要包括:
1、发表论文的期刊等级、IF、篇数;
2、著作、专利;
3、科研获奖情况。
项目 | 分值 | 标准 |
论文 | 30 | 1. 核心、统计源期刊第一作者论著每篇得6分(综述减半,第二作者及以后不得分); 2. SCI期刊论著每篇15分(第1名15分,第2名7.5分,第3名5分;第4名及以后不得分;meta分析或综述减半);(名次指物理位置) |
著作、专利 | 5 | 1. 著作:主编5分,副主编4分,参编3分; 2. 专利(前3名):国家发明专利5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分。 3. 考生如果同时有著作和专利,取2项的总分(总分不超过5分)。 |
科研获奖 | 5 | 前3名得分: 等级 国家 省(部) 市(厅) 局校 一等 5 4 3 2 二等 4 3 2 1 三等 3 2 1 0.5 |
四、综合素质(满分20分)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情况、社会任职情况、各类获奖情况。
原标题:2020年南京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