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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9年09月17日23:03  南京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 2020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院2020年全日制招生专业077100心理学、045400应用心理(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复试

推免生复试以面试为主,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拓宽选拔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

复试安排如下:

1.组织通过我校预报名系统申请且符合接收条件的同学参加我院复试。复试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审核: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本科学生证原件

2)个人简历一份(需装订成册),内含:

A.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B.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C.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D.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跨专业申请者另须提供证明其达到申请专业推免生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2.复试时间:9月27日(周五)上午8:00随园校区心理学院大楼108室报告厅报到审核材料,9:00正式开始

复试地点:随园校区心理学院大楼(详细复试安排22日请到我院网站查看。)

3.9月28日-30日,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已通过我院复试的考生发出正式接收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同时,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内维护复试成绩。

三、录取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定和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学院支持政策

除享受学校有关支持政策外,学院在支持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海外研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推免生适当优先考虑。

 五、咨询及申诉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3598936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3598595;025-85891875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  校纪委:025-85891511

                                                         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19 年9月16日
原标题: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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