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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2019年10月10日15:26  南京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简章》中要求。

 

二、提交报考材料

材料提交要求详见《简章》。

 

三、审核考生报考材料 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进入考核的人选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公示入选名单。

来自国内高水平大学、中科院、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位列前30%学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可优先进入考核。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于近三年内以第一排名身份至少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关的CSSCI期刊论文,或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2.审核通过比例

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报名人数大于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则审核通过人数应不低于该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四、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核。

2.专业基础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所有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考核。

 

五、学院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核意见。

2.考核形式

(1)考核内容分为知识水平、综合能力两大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

(2)考核形式主要采取公开答辩(PPT综述演讲)。

(3)专家组对申请人考核情况打分。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外语听说应用能力得分×10%+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得分×30%+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得分×6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学院根据材料审核、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考核结果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专业基础课成绩×3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60%。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

根据报考方式,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条件下,按专业基础成绩择优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八、其它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攻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硕士研究生无法按时获得硕士学位。

4.体检不合格。

(二)本细则由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戎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1140。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商学院

2019年9月


原标题: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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