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招生实施细则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简章》。
二、报考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要求见《简章》,请在《简章》规定时间前提交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必须通过邮政EMS,以邮戳为准)。
三、审核考生报考材料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考生网报时请和导师本人确定其是否留有招生名额;
考生须提交个简历及相应附件(至少包含科研经历及成果、学习经历、工作业绩)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论文)
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评分(百分制),择优推荐进入考核的人选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公示入选名单。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进入考核: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过被SCI、EI(核心)收录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论文(不含综述、评论)。
四、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核。
2.专业基础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所有通过学院初审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为百分制。
五、学院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核意见。
2.考核形式
a.考核内容分为知识水平、综合能力两大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同时还须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等。
b.考核形式主要采取公开答辩(PPT综述演讲)和撰写科研报告。
C.学院综合考核成绩为百分制。专家组对申请人考核情况打分,终形成成绩记录表,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专业基础课成绩×2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70%
七、拟录取
同一个招生专业下,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条件下,按专业基础成绩择优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八、其它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攻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硕士研究生无法按时获得硕士学位。
(4)体检不合格。
2.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电话/传真:025-85891605(学院研办) 85891892(学校研招办)。
网址:http://sky.***.cn/cn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9月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院申请考核成绩记录表
附件1:
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学院综合考核成绩记录表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报考专业 | | 报考导师(组) | |
考核要素 | 满分 | 得分 |
外语听说应用能力 | 100 | |
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 | 100 | |
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 | 100 | |
学院综合 考核成绩 | |
考核专家 签 名 | |
注:1.请在相应得分栏内给出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外语听说应用能力得分×20%+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得分×20%+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得分×60%
原标题: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