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院2020年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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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我院推免生复试以面试为主。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察,拓宽选拔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
1.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2019年9月23日全天;
(2)报到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学林路2号南京师范大学新北区厚德楼102。
2.复试安排
批次 | 时间 | 地点 |
第一批次 | 2019年9月24日 | 仙林校区新北区厚德楼102 |
第二批次 | 2019年9月27日 | 仙林校区新北区厚德楼102 |
我院将多批次组织复试,也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采用网络视频考核等多种复试形式。
3.推免生复试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本科学生证原件;
2)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校级以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4.9月28-9月30日,所有推免生须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 “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录取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备案。
四、学院支持政策
在学校推免生招生简章里的支持政策基础上(学校支持政策请参看学校推免接收文件规定),学院给予如下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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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1.5万元的科研启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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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情况下,可以优先选择导师。
备注:支教推免生政策参照学校政策执行,不享受学院支持政策。
五、咨询及申诉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5481163;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5481124;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 校纪委:025-85891511
南京师范大学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019年9月16日
原标题: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