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实施细则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简章》。
二、报考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要求见《简章》。
教育博士考生还需将以下材料放在《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在《简章》规定时间内提交学院。
(1)教育博士提供具有省级或国家级的荣誉表彰、实践经验采纳与推广成果等。成果需按照级别由高到低排序(不超过3项)。成果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请使用邮政特快专递或顺丰寄至: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师大教科院305室,黄丽老师收,邮编:210097,电话025-83598861。提醒:邮寄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寄出,以邮戳或运单号发出时间为准。
三、审核考生报考材料,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1)符合学校有关学术博士和教育博士的报考资格要求。
(2)根据考生提交的近三年(2016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的3篇代表性成果(论文、论著、学位论文),根据A类期刊、B类期刊、C刊和省级期刊的等级,成果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以及考生近三年的课题、论文、获奖等体现的科研能力等,由考核小组集体打分。
(3)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科研成果原始级别分,在现有得分的基础上,上浮一个层级,若成果已经为高等级,则不再上浮。
2.审核通过比例
(1)学术型博士原则上不低于可用招生计划的4倍人数进入专业基础考核和学院综合考核。
(2)符合报名资格的教育博士考生全部进入专业基础考核。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总分,按照可用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进入学院综合考核名单。学院综合考核在4月10日进行。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应类别的审核通过名单比例,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四、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核。
2.专业基础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所有通过学院初审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考核。
学术博士专业基础考核无参考书目。教育博士专业基础考核,考试参考书目:《教育学基础》(高等师范院校公共课教育学教材,第3版),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教育科学出版社。
五、学院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至少5名相关学科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形核意见。
2.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面试。
学术博士考核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教育博士考核时间在4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进行考核,学院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考核内容包括:
(1)考生现场回答与专业有关的问题,以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
(2)考核小组口头提问,内容包括专业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等;
(3)考核小组对考生现场英语口头提问,测试外语(英语)能力。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专业基础课成绩×3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40%。
七、拟录取
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条件下,按专业基础成绩择优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八、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丽,联系电话:025-83598861。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师大教科院305室。
教育科学学院
2019年9月
原标题: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