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院2020年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复试
我院推免生复试一般以面试为主。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拓宽选拔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
我院将多批次组织复试,也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复试形式。如拟录取推免生人数未达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学院根据情况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截止日前再行安排复试。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和排名仅在当批次有效。
复试安排如下:
1.推免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审核时间:2018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08:30-11:30
审核地点: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20号楼金陵女子学院201室
推免生在参加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审核:
① 推免资格证明,须加盖院校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② 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原件)
③ 每学期均注册的本科学生证(原件)
④ 个人简历一份,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内含:
A.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B.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
C.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D.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2.复试时间和地点
候考地点:随园校区20号楼金陵女子学院103室(请考生提前30分钟候场)
① 女性教育学、社会保障
时间:2018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09:00-12:00
地点: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逸夫楼401室
② 会计、会计学
时间:2018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09:00-12:00
地点: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301室
注:9月28日-9月30日,所有推免生须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 “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录取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备案。
四、学院支持政策
被我院接受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入校后可享受如下资助与优惠政策:
1.享受学校给予的一切支持政策(详见“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为鼓励更多优秀学子报考我院,我院特设立了学院推免生奖学金。推免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将视其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学院一次性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五、咨询及申诉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3598777;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3598771;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 校纪委:025-85891511
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
2019年9月16日
原标题: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