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0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等文件要求,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综合考虑疫情情况下,结合考生和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及具体实施。
2.学院成立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3.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笔试专业课命题、制卷、考务及面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学科责任教授和有指导研究生经验的硕士生导师组成。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学院复试工作巡视组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二、复试资格审查和缴费、心理测试、网络面试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考生5月7日起可登陆“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已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完成相关程序:
1、确认复试科目(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超链接http://gs.***.cn/ksxt/login.aspx)
2、确认联系方式
认真核对本人手机号(为确保能够及时获取我校及学院发送的通知,请务必确保联系号码畅通)和通信地址(将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必须修改为确定收取的精确地址,预计7月寄发),如以上信息与网报期间不同请务必登陆“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进行修改。
3、支付复试费
5月11日-5月14日,考生必须登陆我校网络支付平台pay.***.cn交纳复试费(80元/生)。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4、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5月14日前,考生须提供以下电子材料,发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另行通知。(扫描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扫描文档按序排号):
①.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系统内下载,本人手写签名);
②. 本人准考证;
③.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④. 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⑤. 大学期间历年成绩单(请辅导员帮忙);
⑥. 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证书、竞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等);
⑦.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照片。
5、心理测试
请考生于5月11日-5月13日期间登陆“南京林业大学心理测试系统”进行心理测试。登录系统后,请在1小时内一次性完成心理测试(超出时间则测试结果无效)。
登录账号:身份证号码
登录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操作说明:登入测试系统后,请点击页面左侧“心理测评中心——心理普查”,请先按照要求如实完善个人资料(注:不要修改自己的登录密码)。之后,依次完成《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你了解自己吗?》版。
手机端微信测试方式:
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林心理”,关注公众号。点击“心理测试”,进入登录界面。登录信息同上述网页版。登录成功后,首先如实完善个人资料,然后依次完成两个量表。
6、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物品及环境要求
为保证远程复试顺利进行,考生须在5月14日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复试环境,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及考场环境准备工作,并按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提前测试。
(一)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需准备相关用品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二)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
①.环境要求: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可视范围内不得放置学校和报考学院要求以外的物品,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②网络及设备要求:良好稳定的网络,建议有线网络、Wi-Fi、4G中至少准备2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配有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1部智能手机。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③. 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我校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要使用美颜功能,不得佩戴耳机、墨镜、帽子、头饰、耳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及耳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④. 纪律要求: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非复试指定的电子设备等。
⑤. 其他: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须及时与学院沟通联系,以便学院协助解决。
⑥.复试过程如果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考生,继续复试问答,请在电话铃响1分钟之内接听,如超时,作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处理。
7、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录取资格无效,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图一 图二
三、复试方案(内容与要求)及总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含外语测试)各100分,全部采用网上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工作按专业分组进行,专业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外语听说、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
专业课考试采用网上视频面试方式考核,试题内容由信息院统一组织命制、面试过程中,面试官不得提问同专业问题及与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无关的话题。我院通过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和钉钉平台面试(考生需自行安装注册),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面试全程采用考生视频一对多(面试专家),面试全过程考生必须露出上身和双手,不能临时翻阅资料或者借助他人等方式回答,否则按作弊处理,面试过程面试专家集中面试,面试专家手机及电子设备实行集中存放,面试期间不得使用。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科目见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科目。
1)第一志愿报考复试方案
①复试线:学院所有学科复试线执行研究生院统一要求。第一志愿考试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为准,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②面试要求:执行研究生院统一要求。
③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0.7+专业基础知识考核*0.2+专业综合素质考核*0.1
2)调剂考生复试方案
①根据第一志愿报考达线情况对上线人数不足拟录取计划数的专业,依据学科特点和研究内容,择优选择调剂考生。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复试通知为准!
②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一致;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全日制专业考生可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
③复试要求:执行研究生院统一要求,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报考复试办法。
④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0.7+专业基础知识考核*0.2+专业综合素质考核*0.1
3)“非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①报考我院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硕士且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院非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硕士。
②若未录满,经学校批准,在相同或相近学科内进行调剂,初试成绩应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复试要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一致。
③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前,拟调剂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生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书及定向就业合同。
④终全日制转非全日制考生进行学习方式更改的申请及录取工作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完成。
四、复试安排、
复试方式
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复试时间
面试第一阶段时间为5月18-20日,针对第一志愿达线考生,学院面试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第二阶段时间为5月下旬,针对申请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和方式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通知符合面试考生。
为了做好网络面试,各面试小组会提前2-3天通知考生模拟面试,具体时间等各小组通知,请考生做好准备。
五、拟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专业和方向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所有拟录取名单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校外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5)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6)其他严重违规情形
六、监督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学院复试监督电话(学院党委办公室):025-85427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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