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8号)、《2020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及2020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相关精神,结合轻工与食品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轻工与食品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2.科学选拔,保证质量。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面试专家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3.公平公正。做到过程公开、政策透明、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加强监督机制,维护考生和面试专家的合法权益。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诚信品行、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5.客观准确,评分有据。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评价方法,复试考核成绩量化。
6.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及具体实施。
2.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完成网络环境下考生的资格审查、身份验证。
3.学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若干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考生的复试考核(含命题工作)、评价工作。复试小组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学科责任教授和有指导研究生经验的硕士生导师组成。
4.学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负责准备软硬件条件,培训复试考生,开展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的技术问题,开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5.学院成立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复试场地的安排、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6.学院成立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的工作规范、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7.学院成立的各小组人员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三、招生专业与名额
类型 |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本次招生计划 |
学术硕士 |
082201制浆造纸工程 |
全日制 |
18 |
学术硕士 |
082203发酵工程 |
全日制 |
3 |
学术硕士 |
0822Z1印刷与包装工程 |
全日制 |
3 |
学术硕士 |
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10 |
专业硕士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全日制 |
28 |
专业硕士 |
086000生物与医药 |
全日制 |
14 |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学院各专业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参看https://gsnfu.***.cn/zs/typenews.asp?id=21983)。
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学院各专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按照总分高出A类考生国家线10分(即总分不低于274分)的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复试名单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https://gsnfu.***.cn/zs/typenews.asp?id=21986(2020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将根据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志愿填报情况、审核情况,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南京林业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网站。
3.复试方式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本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4.复试平台
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中国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钉钉”视频会议平台作为备用平台。复试前考生须在电脑、手机上安装相关软件或APP,熟悉相关平台的使用,按学院要求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测试工作。网络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各运营商无线网络作为应急备用。
***远程复试基本要求
遵照《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https://gsnfu.***.cn/zs/typenews.asp?id=21985)中“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物品及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6.复试时间进程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暂定为5月22,具体时间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时间、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以及学校审核情况确定,其它各环节的安排与一志愿考生基本相同,具体时间节点另行通知。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安排如下:
2020年5月7日起,考生登陆“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
2020年5月13日之前考生须登陆“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确认复试科目。
2020年5月13日之前认真核对本人手机号(为确保能够及时获取我校及学院发送的通知,请务必保持联系号码畅通)和通信地址(将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必须修改为确定收取的精确地址,预计7月寄发),如以上信息与网报期间不同请务必登陆“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进行修改。
2020年5月11日-5月14日,考生必须登陆我校网络支付平台pay.***.cn交纳复试费(80元/生)。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2020年5月14日前,考生须提供以下电子材料(下列材料扫描后,按照顺序排列合并成1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5M,文件以“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命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njfu_qgwang@***)
(1)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https://gsnfu.***.cn/zs/typenews.asp?id=21985附件1,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5)大学期间历年成绩单;
(6)反映本人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竞赛、论文、专利等,论文、专利提供首页即可,请考生提供具代表性的材料,总计不超过8项);
(7)如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如是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照片。
学院将在复试前认真审查考生的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020年5月11日-5月13日期间登陆“南京林业大学心理测试系统”进行心理测试。登录系统后,请在1小时内一次性完成心理测试(超出时间则测试结果无效)。
电脑端测试网址: 登录账号: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操作说明:登入测试系统后,请点击页面左侧“心理测评中心——心理普查”,请先按照要求如实完善个人资料(注:不要修改自己的登录密码)。之后,依次完成《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你了解自己吗?》版。
手机端微信测试方式:
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林心理”,关注公众号。点击“心理测试”,进入登录界面。登录信息同上述网页版。登录成功后,首先如实完善个人资料,然后依次完成两个量表。
2020年5月15日上午9:00开始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测试工作,要求考生进入测试平台在线等候。
2020年5月18日上午8:30开始网络远程复试面试。
7.复试面试环节(总时长不少于20分钟)
(1)英语测试(总时间5分钟)
英语测试含两个环节:考生自我介绍(用英文做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专业英语阅读与翻译(一段专业英语,先阅读,经思考后组织语言进行英译汉。);
(2)专业复试科目测试(总时间5分钟)
复试科目测试采用网络视频问答方式,建立复试科目测试试题库,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拓展能力。面试组组长从考生所选专业科目(“521化工原理”、“524纸和纸板的结构与性能”、“515食品工艺学概论”和“596生物技术概论”)的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题提问考生,考生作出回答,即问即答。
(3)综合面试(不少于10分钟)
综合面试包含两个环节:考生陈述,考生就大学期间的学业情况、个人具代表性的科研经历如毕业设计、科研训练、竞赛等以及未来的研究设想进行口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面试专家综合提问:面试专家围绕考生的培养潜力进行随机提问,时间不少于7分钟。
面试评分:英语占20%、复试科目占20%、综合面试占60%,各单项不设及格线。
8.复试面试分组
(1)制浆造纸工程、印刷与包装工程、材料与化工一志愿组
面试时间:2020年5月18上午8点30分
面试技术助理:王莎
(2)食品科学与工程、发酵工程、生物与医药一志愿组
面试时间:2020年5月18上午8点30分
面试技术助理:黄燕燕
(3)制浆造纸工程、印刷与包装工程、材料与化工调剂一组
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5月22 上午8点30分-12点 下午13点开始
面试技术助理:徐婷婷
(4)制浆造纸工程、印刷与包装工程、材料与化工调剂二组
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5月22 上午8点30分-12点 下午13点开始
面试技术助理:尉慰奇
(5)制浆造纸工程、印刷与包装工程、材料与化工调剂三组
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5月22 上午8点30分-12点 下午13点开始
面试技术助理:卞辉洋
(6)食品科学与工程、发酵工程、生物与医药调剂组
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5月22 上午8点30分-12点 下午13点开始
面试技术助理:黄悦
9.研究方向及导师填报
考生综合面试结束后,可填报研究方向及导师,每个考生可选2个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可选2名导师。导师信息会在综合面试之前发布于进入复试考生群,考生也可以登录轻工与食品学院查看相关导师信息。导师互选意向在线收集。
10.复试成绩计算
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30%
11.复试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组长依据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复试小组技术助理全程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打分实行实名制。
(3)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五、调剂工作
调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学院高度重视调剂工作,及时发布调剂信息,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强化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拟调剂专业及名额:
类型 |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调剂名额 |
学术硕士 |
082201制浆造纸工程 |
全日制 |
4 |
学术硕士 |
082203发酵工程 |
全日制 |
1 |
学术硕士 |
0822Z1印刷与包装工程 |
全日制 |
2 |
学术硕士 |
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3 |
专业硕士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全日制 |
27 |
专业硕士 |
086000生物与医药 |
全日制 |
11 |
(3)调剂申请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符合轻工与食品学院关于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对初试成绩分数线的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⑤其他调剂要求根据学校的调剂政策执行。
⑥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调剂程序执行,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⑦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
(4)调剂系统时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学院将在第一时间需调剂专业供考生填报。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同时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n,教育网网址:yz.***)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2)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4)调剂考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缺额指标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5)学院将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并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在学院发出待录取通知2小时后无故在调剂系统不确定待录取通知者,学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调剂工作联系人:王莉,咨询电话:025-85428795。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以第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以总成绩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按照总成绩在本专业内排名的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成绩高低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上报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经审批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等基本信息。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
七、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 8号)规定执行。考生在拟录取之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且无法满足入学条件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入学半年内已进行过体检的考生可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按学校体检要求将体检报告复印件交给校医院,推免生及统考考生统一参加体检。
八、举报、投诉、申诉
方 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李婕
联系方式:025-85428692 邮箱:jieli@***.cn
九、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