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及《关于统筹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结合我校实际,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录取说明如下:
第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的研究生。
第二 、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复试录取阶段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不调取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第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毕业后颁发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的学历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及学位证书。
第四,各专业拟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人数无法成班情况下,专业课授课方式由学院与拟录取考生自行协商,考生可在复试阶段向学院咨询。
第五、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学制参照“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snfu.***.cn/zs/typenews.asp?id=21950)中相关章节规定执行,终以江苏省物价局备案为准,学费按规定学制年限计收。
南京林业大学研招办
2019年10月16日
原标题:2020年南京林业大学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的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