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要求,现就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名单确定
经考生申请,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由各学院确定终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试工作
1.形式
采取网络远程方式,面试主系统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面试,并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具体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进行。
2.内容
内容包括英语(100分)、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合计300分),满分为400分。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的考核可以采取面试问答、计算书写、绘图等形式,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考核内容由招生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确定,主要考察考生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综合运用相关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能力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口语能力的测试。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也可增加笔试。
三、录取工作
1.各学院根据学科或学院招生指标数,按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
2.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四、信息公开
我校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对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予以公开。
五、时间安排
6月29日前,各学院组织复试工作;
6月30日左右,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其他事项
1.考生的报考信息以网报确认信息为准,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由考生在复试阶段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招办审核同意后,在录取时更改。
2.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
附件:复试名单.pdf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原标题:2020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