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2020年提前招生艺术特长生加试采取考生按专项考核要求录制能力展示视频并提交,学院组织专家对视频反应的艺术专项能力进行评分,结合文化考试的成绩对艺术特长生成绩进行综合评分。
一、视频提交工作
1.提交时间:
2020年5月20日前,提交视频材料(以身份证号+姓名重命名)。
2.提交方式:
将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sb@***.cn
3.视频要求:
(1)考生依据专项考核的要求和标准,本人录制并提供连续的、涵盖整个考核过程的未经修改和剪辑的MP4视频文件;
(2)视频开始时,考生需近距离免冠持身份证件进行录制;
二、专项考试内容、方法及评分办法
1.舞蹈加试视频录制要求
(1)视频录制过程中不得切换镜头,考生必须全程全身出镜,面向镜头表演自选舞蹈片段,表演开始前自报作品名称,画面中除考生本人以外,不可出现其他人;
(2)作品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舞蹈种类不限,可使用音乐伴奏,舞蹈服装自定;
(3)视频录制中,考生不得使用带有美化、修音功能的设备;
(4)视频作品中不得做任何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
评分标准:舞蹈考试满分为100分,根据身体条件、连贯性、完整性、节奏感、协调性和艺术表现力等方面评定。
2.声乐加试视频录制要求
(1)视频录制过程中不得切换镜头,考生必须全程全身出镜,面向镜头演唱,演唱开始前自报歌曲名称及本人实际演唱调高(如F调、E调等),画面中除考生本人以外,不可出现其他人;
(2)完整演唱自选歌曲1首,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题材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和创作歌曲等,不得选通俗或流行歌曲,伴奏、服装自定;
(3)禁止使用含有原声的伴奏带,禁止假唱;
(4)视频录制中,考生不得使用带有美化、修音功能的设备;
(5)视频作品中不得做任何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
评分标准:声乐考试满分100分,评分根据嗓音条件、音准、节奏、艺术表现力等方面评定。
3.播音与主持加试视频录制要求
(1)视频录制过程中不得切换镜头,考生必须全程全身出镜,面向镜头表演自选朗诵或演讲作品,表演开始前自报作品名称,画面中除考生本人以外,不可出现其他人;
(2)考生自选朗诵或演讲作品1篇,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伴奏、服装自定;
(3)视频录制中,考生不得使用带有美化、修音功能的设备;
(4)视频作品中不得做任何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
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普通话语言、吐字发音、表达能力和艺术表现力等方面评定。
三、其他说明
1.被我校以艺术特长生录取的学生直接纳入学校大学生艺术团,需按照学校要求,参加相关艺术活动排练、社团活动、文艺演出、艺术竞赛等。
2.如对录制要求及考试内容有疑问,请加QQ群咨询或电话咨询:025-85864999,胡老师、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