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艺术类采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不安排校考。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制线。对没有提供投档综合分的省市,按照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单科限制。江苏省考生不合格科目不得超过3门(4合格或4C及以上)。
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级差2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在同一专业录取中,按照投档分高低进行排序,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再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