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
为贯彻落实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和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推进交叉学科深度结合,鼓励临床问题导向型及多学科融合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团队制导师指导方式,支持相近研究方向和具有相同研究聚焦点的研究生导师联合招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20年实施“学科交叉融合项目”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本专项招生计划共30名,其中临床基础联合培养(20名)、工学医学联合培养(不多于5名)和中医西医联合培养(不多于5名)。
二、申报导师要求
1.临床基础联合培养:临床学科(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导师一名(不含专业型硕导);基础学科(含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预防医学、中药学)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一名。
2.工学医学联合培养:生物医学工程学科导师一名,医学门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一名。
3.中医西医联合培养:中医学科导师一名,医学门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一名。
三、申报要求
导师达成联合培养意向后,需共同协商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学科交叉融合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申请表》,于2020年1月14日前上交至各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统一上交到研究生院6楼招生办。
四、相关说明
(一)实行年度考核与培养目标管理机制。对于纳入计划的研究生,按照学年进行培养质量考核,以保证培养质量。达到预期培养目标且学年考核优秀的导师组可获得下年度的招生专项计划支持;科研进展有重大突破或较高预期者,可优先推荐硕博连读,联合培养模式可延伸至博士阶段。
(二)联合培养导师组需协商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分工,规定培养职责、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日常事务管理和安全管理及研究成果归属等问题。
(三)本项目为年度专项招生计划不占用导师原有招生计划,每位研究生导师参与本项目不得超过一项。
(四)获得2019年“基础临床联合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名额的研究生导师不得参加本次申请。
(五)临床学科的专业型硕导不得参加此项目的申请。
南方医科大学“交叉学科相融合”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申报表.doc
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南方医科大学“基础临床联合培养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式文件).doc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