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宁波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政〔2019〕107号)和《宁波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政策
面向全国高校接收具有2020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10月9日-11日
日期 | 时间 | 内容、地点 | 备注 |
10月9日(星期三) | 下午 13:30-16:00 | 考生报到 1、交验材料 2、发复试日程安排 地点:绣山工程楼一楼大厅 | 联系人:任老师 0574-87609961 |
10月10日(星期四) | 上午 8:30—11:00 | 专业课笔试 地点:报到时通知 | 力学专业复试科目为材料力学 机械专业复试科目为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
下午 13:00 开始 | 专业与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试、思想政治面试 地点:报到时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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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星期五) | 上午 7:30—10:00 | 体检 地点:报到时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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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成绩类别 | 满分 | 备注 |
1 | 专业课笔试 | 100 | 将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
2 | 专业面试 | 100 |
3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100 |
4 | 思想政治面试 |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5 | 体检 |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注: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3
2.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三)资格审查交验材料
1、《宁波大学接收推免生政审表》,需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并密封;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在校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
3、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5、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附件下载详见http://eng.***.cn/info/1130/7782.htm
三、录取方法
终按复试成绩根据名额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体检、思想政治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研招办0574-87609961
申诉渠道: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纪委办0574-87600353